(2)任工程师期间,发表过下列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过五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论文三篇以上。
③在省、部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过论文三篇以上。
从事设计的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或成果之一:
①主持或主要参加的项目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②主持起草的生产技术规程、规范或实施细则、编写的无机化工产品行业以上的质量标准、安全规范,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验收、认可。
③在无机化工专业某一生产技术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如改进现有工艺流程,或选用新型设备或新催化剂、助剂等,或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消耗、降低能耗、减少三废排放,或开发新产品、扩大了应用新领域等方面有显著成绩,并被省、部级以上部门认可。
④将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为扩大资源综合利用或进行深加工或三废回收利用等方面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⑤获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⑥提出过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或新工艺流程,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纳并在推广应用中,经专家鉴定,在某一方面确处国内领先地位。
(2)任工程师期间,发表过下列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过五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三篇论文。
③在省、部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过论文三篇以上。
④独立或为主撰写的本人承担的省、部级或大、中型项目或相当水平的无机化工重大项目的技术报告三篇,至少一篇技术报告论点正确,并经同行专家评议,确有较高学术价值。
十、化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能掌握化工科研、设计、生产中所需的化学工程理论的基础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的知识。
本专业要求掌握的基础知识是:物理化学、化学工程原理及设备、化工传递过程、化工单元操作、化学热力学知识。一般了解的知识是:工业经济、工业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环境保护、防火防爆等知识。
(2)了解本专业现代科技管理以及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化学工程在化工各类专业中的作用。
(3)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
(4)较熟悉化学工程的实验和研究方法方面的知识。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研的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参加某科研项目全过程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某科研项目的关键工作的经历,能把握住项目的方案论证、路线选择和实施、数据处理、技术总结报告等环节;
②熟悉实际工作中在化学工程方面的发展方向和主要技术改进措施;
③熟悉化学工程的研究方法、能进行基础数据的测定,在实际工作中初步运用数学模型的方法研究开发工作;
④了解化学化工文献的检索方法,从事有关研究课题的国内外资料搜集、检索工作。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过化工单元操作、化学反应工程、传递过程等方面的科技攻关、研究开发,完成任务较好。
②应用化学工程的原理和方法,较好地解决了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开发工作中的问题。
③根据化学工程的理论曾对实际工作中的科学实验方法,提出过合理化建议。
从事设计的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参加某设计项目全过程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某设计项目的关键工作的经历,能把握住设计项目的方案论证、技术经济评估、编写设计说明书、编写技术总结报告等环节;
②掌握某化工工艺流程、带控制点流程、施工图、车间总体布置设计,熟练地进行物料平衡、热平衡的计算;
③对工艺设计、设备设计及各种辅助设计(建筑、结构、采暖通风、公用工程、电器、仪表等)分工、衔接、工作程序等有较全面的了解;
④具有对设计(方案)、成果(报告)的正确性、经济效益所达到的水平的初步评估能力;
⑤能运用计算机进行本专业的辅助设计。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过二项以上企业专业规划,较准确地进行本专业的技术分析。
②参加过二项以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
③曾参加过中型以上化工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工程设计方案等技术文件的制定。
④曾参加过二项以上调研和规划设计工作,在工作中起较主要作用。
从事生产的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曾独立解决生产技术中有关化学工程专业如反应工程、单元操作、传递过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②掌握行业或本企业技术标准,对所从事专业的生产技术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
③对生产工艺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能绘出基本合理、正确的工艺图表,能发现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
④能运用计算机进行生产管理。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曾根据原始记录等,运用化学工程学科知识对生产情况进行分析,并处理生产过程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故障或提出行之有效的技术改进措施。
②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本企业中某项生产技术改造工作,成绩较突出。
③根据生产需要承担过操作优化、反应器选型、反应器结构研究等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3、业绩与成果
从事科研的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或成果之一:
①参加的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奖励。
②主持的本专业科研项目获得地、市级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③主持的本专业科研项目获得地、市级三等奖不少于二项。
④作为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进行研究开发或成果推广,经地、市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⑤参加的科研项目取得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2)撰写下列论文、报告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或省、部级以上报刊上发表。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内部刊物上发表二篇以上。
③编写过本人参与完成的化学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总结报告二篇以上。
从事设计的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或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