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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下列论文、报告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或省、部以上报刊上发表。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内部刊物上发表二篇以上。
  ③编写的生产技术报告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
  (二)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较好地掌握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
  (2)熟悉本专业现代化科学管理,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3)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
  (4)有系统工程和全面质量管理的知识。
  (5)了解本专业有关的前沿科学和边缘学科方面的知识。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研的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开发全过程的经历,很好地把握项目方案论证、路线选择和实施、技术总结等环节;
  ②有主持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或在某重点项目上有技术突破;
  ③能掌握并运用综合信息分析方法,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复杂问题;
  ④熟悉本专业的重要产品延伸和应用,以及市场需求的趋势;
  ⑤撰写过科研技术总结报告、开题论证报告、制定过技术方案、操作规程等文件;
  ⑥有指导工程师或硕士研究生工作的经历和能力。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基础化工原料和化肥,如相当于较高难度较复杂的胶磷矿制磷肥、大型化肥装置国产化、云浮硫铁矿浮选高品位硫精矿或磷石膏分解新技术等的科技攻关、研究开发,完成任务较好;或主持、组织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较高难度较复杂的新产品、新催化剂的研究开发并得到推广应用。
  ②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无机盐、单质、某些元素的化合物、某些无机酸和碱,如相当于较高难度较复杂的青海钾盐湖综合利用、硼镁矿沸腾焙烧新工艺或外循环复极式氯酸盐电解槽等科技攻关、研究开发,完成任务较好;或主持、组织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较高难度较复杂的如氯化法钛白、专用钛白系列产品或新型氧化铝载体催化剂等新产品、新催化剂的研究开发并得到推广应用。
  ③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无机高分子、无机非金属材料、无机精细化工产品及其他无机化工产品,如相当于较高难度的较复杂的光学材料、导体或半导体陶瓷、人工晶体、无机复合材料、超细粉体等的科技攻关、研究开发,完成任务较好;或主持、组织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新产品、新催化剂的研究开发并得到应用。
  从事设计的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曾作为主项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加无机化工专业方面的省、部级或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现场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的经历;
  ②曾作为主项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承担过无机化工专业方面的大、中型化工厂技术较复杂的项目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设计工作;
  ③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设计和较复杂的运算;
  ④有组织和指导本专业设计组工作的经历和能力。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无机化工专业全国性规划或行业性规划的编制。
  ②主持、组织过省、部行业规划或老企业改造规划并被采纳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的项目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③主持、组织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大、中型技术复杂的无机化工项目中某工序的设计。
  ④承担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过技术复杂的大、中型无机化工建设项目或中型以上企业的厂址选择、扩建方案的确定,不少于二项。
  从事生产的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曾解决无机化工生产中较高难度较复杂的技术疑难问题;或较好地解决过化工厂副产品、联产品的综合利用;
  ②熟悉同类无机化工专业厂的生产工艺、自动控制、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等,曾具体指导本厂提高工艺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
  ③了解国内外本专业生产中计算机的应用现状,使用各种数据库,负责有关业务的研究开发;
  ④曾对无机化工专业厂技术复杂的工艺流程、基础设计、操作规程及其他重要技术文件进行审定;
  ⑤有组织和指导某一生产部门工作的经历和能力。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曾运用生产原始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指出损耗或漏洞,提出改进措施,明显提高生产水平,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②曾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一个中型以上或二个以上小型无机化工专业厂的生产和工艺评价或后评估,设备与工艺的选定和某一工序自动控制方案的制定,实践证明效果较好。
  ③曾主持重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④曾主持制定无机化工专业方面的大、中型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⑤曾运用无机化工某一专业的工艺技术,科学的方法对无机化工方面的企业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企业或行业同类企业的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延伸产品加工利用和产品应用范围等方面进行预测、分析、提出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用价值的建议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纳。
  3、业绩与成果
  从事科研的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或成果之一:
  ①主持或主要参加的科研项目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②主持或主要参加的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三等奖二项。
  ③获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④提出过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应用或新工艺流程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纳并在推广应用中,经专家鉴定,在某一方面确处国内领先地位。
  (2)任工程师期间,发表过下列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过五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论文三篇以上。
  ③在省、部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过论文三篇以上。
  从事设计的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或成果之一:
  ①负责或主要参加的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②负责或主要参加的设计项目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奖励或三等奖二项。
  ③主持完成的国家重点工程设计项目通过国家主管部门验收。
  ④获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⑤提出过设计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应用或新工艺流程,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纳并在推广应用中,经专家鉴定,在某一方面确处国内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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