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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3)熟悉染整专业的有关方针、政策、技术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能运用、指导、处理科研、设计或生产工作中的复杂或重要问题。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有较丰富的染整专业的实践经验,曾全过程地完成省、部级或大、中型项目或技术难度较大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曾作为染整专业国家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专题负责人,或省、部级染整科研项目的课题或专题负责人,或曾主持过局级染整科研项目二项以上,并在所承担的科研项目或专题中有较好的技术性突破与重大贡献者,且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
  2)主持过中型以上染整工程设计项目二项以上,或作为专业设计负责人承担大、中型全能型染整企业(能同时生产漂布、色布、花色布、混纺布等)工程设计项目一项以上,或作为专业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大、中型专业型染整企业(生产单一品种的色布、花布、平绒、灯芯绒以及特种整理的专业厂)设计项目三项以上,并在完成工程设计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
  3)参加编制染整专业全国性发展规划一项,或主持过大型染整企业的生产技术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一项,或承担主持过省、市染整行业规划或大、中型染整厂址选择、扩建方案、技术经济评价二项以上。
  4)曾编写大、中型染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含引进项目)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且有主持过一项以上全能型或专业型技改项目,或二项以上染整厂单机的技改项目的实施经历。
  5)主持或负责过染整专业重大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或推广应用工作二项以上。
  (2)组织主持过国外染整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工作,如适应小批量、多品种生产的染色技术,适应化纤染整织物的松式加工技术等,并提出可行性报告或消化、吸收报告,或撰写过国内外染整科技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的文章。
  (3)承担或主持制定过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产品工艺设计和染化料、助剂的配比与应用。
  (4)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加完成技术审查、技术鉴定、产品或工程的验收工作等。
  (5)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与总结的能力,具有指导与组织工程师或硕士研究生完成染整专业的科研、设计或生产技术工作和技术培训等任务的经历与能力。
  3、业绩与成果
  在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以下业绩、成果与论著条件:
  (1)工作成绩突出,获得以下奖励或成绩之一:
  1)染整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或省、部级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一项,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二项以上。
  2)主持或承担完成的省、部级或技术难度较大的染整科研成果应用于生产,效果良好,经专家评议、认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三项以上。染整新技术推广项目或引进、消化、吸收项目,通过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二项以上。
  3)染整科研成果获得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并已应用于生产实践有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染整工程设计项目获省、部级优秀设计奖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或主持的大、中型染整工程设计项目投产后效果良好三项以上。
  5)主持编制的染整专业发展规划或大、中型染整企业厂址选择、扩建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经专家审定基本数据详实、方案切合实际,已被省、部级主管部门采纳和付诸实施二项以上。
  6)研制开发的染整新产品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具有省、部级先进水平,且能取得较好经济效益二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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