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曾正确地进行纺织工艺优化试验和实验设计,以及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并能绘制成清晰合理的图表。
(5)具有指导与组织助理工程师完成纺织专业科研、设计或生产技术工作的经历与能力。
3、业绩与成果
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以下业绩、成果与论著条件:
(1)工作成绩突出,获得下列奖励或成绩之一:
1)纺织科研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四等奖一项,或市、地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
2)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的纺织科研项目应用于生产效果良好,经专家评议,认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二项以上。
3)参加编写的纺织企业规划或纺织厂的专业规划报告一项,或技术规范、规程二项以上,被采纳实施后有较好效益。
4)纺织工程设计项目获省、部级优秀设计三等奖一项,或获市、地级优秀设计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
5)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中、小型纺织厂设计项目三项以上,经同行专家评定有一定水平或通过验收者。
6)主持完成的主机、辅机、关键器材或主要部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或重大技术革新项目一项以上,通过验收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7)及时解决处理纺织生产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如改进工艺流程、优化工艺参数、改善操作方法等,对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等效果明显二项以上。
(2)学术论著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性纺织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的纺织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在省、市、地区纺织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的纺织学术论文二篇以上。
3)直接参加撰写二篇以上纺织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技术报告要有学术见解、论点正确,并经专家评议,认定具有一定水平。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有系统、全面、扎实的纺织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对纺织专业的某一分支有较深入的研究。
除具备工程师应掌握的基础理论与分支专业技术知识外,科研技术人员还需较好地掌握实验设计学、现代测试技术和纺织新产品开发技术等并有跟踪纺织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规划设计人员则需掌握纺织工厂设计学及其相关的专业知识:如空调、除尘、防火、安全、电控、水道、土建等技术以及气流输送技术、技术经济分析和工程定额与预算等;生产技术人员还应掌握系统工程、全面质量管理、纺织品测试技术、纺织厂生产管理、技术经济分析和成本核算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
(2)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纺织专业科学研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并能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新工艺或新材料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开拓新的科研领域或提高设计和生产技术水平相关的专业知识。
(3)掌握纺织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开发新产品的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开拓新产品。
(4)熟悉纺织专业的有关方针、政策、技术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等,并能运用、指导、处理解决科研、设计或生产技术工作中的复杂和重要问题。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对纺织专业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全过程地主持、组织完成省、部级或大、中型项目或技术难度较大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工作,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纺织专业国家攻关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专题负责人;或省、部级纺织研究项目的课题或专题负责人;或曾主持过市、地级纺织科研项目二项以上,并在所承担的纺织科研项目中有技术性突破或重大贡献,且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
2)主持过中型以上纺织工程设计项目或担任中型以上纺织工程设计项目的纺织专业设计负责人二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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