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1994年12月9日人事部、中国纺织总会发布)
总则
一、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纺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纺织工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结合纺织工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适用于纺织工程专业中从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生产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纺织工程专业包括:纺织、化纤、染整三个专业。
四、纺织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五、按照本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六、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凡申报中、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学历、资历的一般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4)获国家自然科学四等奖、国家发明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获奖人;国家星火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含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获奖人。
(5)取得所从事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3、获得以下学历,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技术资格:
(1)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资格。
(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3)获得硕土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七、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一)外语要求
1、申报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3000字符的能力。
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5000字符的能力。
(二)计算机要求
1、申报工程师资格,须能较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完成数据、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并能提供给本单位使用。
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须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数据、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开展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设计和生产技术工作。
分则
一、纺织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