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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⑹地籍测绘:主持完成两项500个生产工日以上全国城镇、工矿区、农村地籍测绘生产任务的实施,在测绘生产、科研工作中审定技术方案,解决施测中关键性技术问题,在技术上作出重大贡献,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奖励或表彰。
  ⑺地图制图与地图制印:主持设计、编审的国家级地图集、省、市、自治区地图集、大型专题图集、重大挂图获省、部级的奖励或公开出版,经省、部级主管部门审定,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⑻数字地理信息工程: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及其技术开发推广,数字化制图或编辑入库等测绘项目,其成图质量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⑼主持完成重大测绘仪器的研制、改装或精密仪器安装调试工作,制定设计、改装或安装调试技术方案,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奖励或表彰。
  ⑽主持完成防洪救灾、森林灭火、地震预报、极地考察、边界勘察、科学研究等测绘生产技术项目,在测绘生产、科研工作中制定技术方案,解决了技术疑难问题,作出了重大贡献,或受到省、部级以上奖励、表彰。
  ⑾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大地测量、航测成图、工程测量、地图制印等重大测绘工程项目,在测绘生产、科研工作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提高工效20%二项以上,或提高经济效益10%三项以上,20%二项以上,30%一项以上。
  2、撰写下列论文、著(译)作之一:
  (1)正式出版过专著5万字以上或译著10万字以上。
  (2)收入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或在全国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二篇以上。
  (3)在省、部级以上科技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论文三篇以上;专门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须公开发表论文五篇以上。
  (4)独立撰写三篇以上本人直接参加的省、部级或大中型项目的技术报告,至少一篇经省、部组织的专家评审、鉴定,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或省内先进水平。
  (四)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1、在本分支专业学科范围内能进行本分支专业领域内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2、具有吸收、运用国内外新技术、新理论的能力,并能及时将获取的国内外先进成果信息应用到科技、生产和技术工作中。
  3、在测绘生产、技术、设计工作中能够组织和指导工程师运用计算机进行数据、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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