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主持或组织完成本单位技术性较强的测绘工程、科技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质量良级以上,取得较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且二项以上。
(5)负责技术设计的测绘工程项目,经地、市级主管部门审定,其设计水平先进,质量优良,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且二项以上。
(6)主持或主要参加的测绘科技项目获得专利并在生产中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7)负责或主要参加的测绘科技项目被地、市级列为成果推广项目,或被地、市级主管部门采纳二项以上。
(8)负责或主要参加的开发推广的科技成果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且二项以上。
(9)取得下列生产业绩之一:
⑴大地测量: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地、市级以上(300个生产工日以上)大地测量工程项目,或累计完成500个生产工日以上大地测量控制网各工种外业测量的生产实施以及成果处理、分析、概算和内业平差计算等生产任务,或150KM以上一等水准复测或一、二等精密水准测量任务,按国家标准,经质检部门验收,质量在良等品以上;或承担的GPS定位测量新技术等测绘生产应用项目,经主管部门审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⑵摄影测量与遥感:主持或主要参加地、市级以上(300个生产工日以上)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项目,或累计完成500个生产工日以上航测内、外业测量(成图)的国家基础测图生产任务,或独立完成测区类别高、技术较复杂或具有开发性的测绘生产任务,按国家标准质量达到良等品以上;或承担的数字化、内外业一体化等测绘生产试验项目,经主管部门审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⑶地形测量: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地、市级以上(300个生产工日以上)地形测量工程项目,或累计完成500个生产工日以上的中、小型城区或省级试验区的大比例尺平板仪测图等生产任务的实施,其成果成图质量,经主管部门验收,符合技术设计要求,达到良等品以上。
⑷工程测量: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地、市级以上(300个生产工日以上)工程测量项目,或累计完成500个生产工日以上的各类工程的地形测量、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铁路、公路、矿山、水利、桥梁、地下工程和建筑物的施工放样和变形观测,市政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测量,近景摄影测量等生产任务,在生产实施中解决了较复杂技术问题,按国家标准验收,质量达到良等品以上。
⑸海洋测绘: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中型(300个生产工日)以上海洋基础测绘和海洋物理调查以及港口、航道测绘工程项目,或累计完成500个生产工日以上的编绘海图及港口航行图等航海图书资料任务,测绘成果成图质量,按国家标准验收达到良等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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