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关于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法》实施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1996年8月2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
行政处罚法)将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它与监察工作的关系十分密切。
行政处罚法实施后,一方面监察机关要切实贯彻执行
行政处罚法,另一方面又要注意监督检查政府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行政处罚法的情况,以保证
行政处罚法的顺利实施。
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对于维护和促进各级监察机关依法监察,提高执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监察机关必须高度重视
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切实做好
行政处罚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抓紧做好
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组织全体监察干部学习
行政处罚法。首先要求各级负责同志要带头学好,并切实加强对学习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要通过学习,提高对实施
行政处罚法重要意义的认识,掌握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尤其要明确行政处罚的实施与监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的关系,注意发挥监察机关在政府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行政处罚法中的监督检查职责。
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对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因此,各级监察机关要通过举办讲座、研讨班等形式对监察干部进行培训,使监察干部掌握
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行政处罚方面的有关知识,增强依法监察意识,以便更好地履行监察职责。同时,各级监察机关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
行政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