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退(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各级党委要把退(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作为搞好退(离)休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纳入本地区的党建规划,下大力气抓好落实。
建立退(离)休干部党支部,要有利于退(离)休干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和发挥作用。退(离)休干部党支部要考虑到部分老同志高龄、多病、行动不便等情况,采取切合实际、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保证他们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接受党组织的教育。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和纠正有的退(离)休干部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现象。
加强退(离)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贵在经常,重在实效。各级党委和退(离)休干部党支部要密切联系退(离)休干部党员的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注意与老同志谈心。提倡退(离)休干部之间通过谈心等多种形式,互相做思想政治工作。要把做好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开展退(离)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退(离)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退(离)休干部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要继续深入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教育,使退(离)休干部党员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要严格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退(离)休干部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要教育退(离)休干部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个人重大情况,按规定缴纳党费。要用《党章》规范退(离)休干部党员的言行。退(离)休干部党员不得支持、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要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积极组织退(离)休干部开展科学、健康的文化、健身活动,重视退(离)休干部活动场所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就近就地的原则,积极组织退(离)休干部开展科学、健康的文化、健身活动。
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退(离)休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要舍得投入,努力把退(离)休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好。对已有的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作用;对没有或缺少活动场所的,可根据老同志的情况,本着合理、节俭、实用的原则新建或扩建活动场所,为广大退(离)休干部开展健康的文化、健身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各地可以试办有助于老年人晚年生活的“托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