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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退(离)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事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退(离)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
 (组通字[1999]31号 1999年5月26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一批又一批老同志主动从工作岗位退下来,以实际行动带头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有力地推动了干部队伍的新老合作和交替顺利进行。2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退(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组织广大退(离)休干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也要看到,一些部门和单位还存在着对退(离)休干部疏于管理,落实政治、生活待遇不够,思想政治工作薄弱,致使少数退(离)休干部党员的理想信念动摇、组织纪律观念不强等问题。对此,各级党委、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为了加强退(离)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认真落实退(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有关制度,及时向退(离)休干部传达文件,介绍国际、国内形势,通报党中央、国务院及当地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社会经济发展等重要情况。要积极组织退(离)休干部就地就近参观考察,使他们了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情况,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理解,更加自觉地拥护中央的决策,支持在职干部的工作,积极发挥作用。要定期走访慰问退(离)休干部,探望患病住院的老同志,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同志的关心和爱护。
  对退(离)休干部不仅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还要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要组织退(离)休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引导他们积极参与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把退(离)休老同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五大精神上来,自觉地维护大局,在思想上政治上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对退(离)休干部进行辩证唯物主义、无神论的教育,进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使他们能积极抵制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的影响,保持健康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状态。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使广大退(离)休干部模范地遵守法律,自觉地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各项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要教育和勉励广大老同志坚定理想信念,永做人民公仆,保持革命晚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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