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九五”规划纲要
(1996年12月12日)
为了适应“九五”期间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的需要,有效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素质,推动继续教育事业在更高起点和更大范围为经济建设中心任务服务,根据中共中央《1996年—200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人事部《人事工作1996年—2000年规划纲要》的精神,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继续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密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着眼于建设具有攻坚和创新能力的跨世纪专业技术队伍,为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继续教育的基本原则是: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保证质量;政策指导、市场引导与需求驱动相结合;全面规划,分层、分类、分步实施;考核与使用相结合,育人用人一体化。
三、继续教育的总体目标是:完善继续教育法规制度,逐步建立科学化、制度化、网络化的管理体系和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机制。调动积极因素,扩大继续教育受益面,全面提高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大批跨世纪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专家和各个领域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为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提供人才保障。
四、继续教育应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围绕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政策,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优化产业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引进技术和设备效益,发展高新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进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的适应能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践能力、发展科学技术的研究能力和推动科技进步的创新能力。
五、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办法,完善配套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多层面的继续教育法规体系。到“九五”末期,争取三分之一以上的地方制定继续教育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