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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电网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九五”计划要点的通知

  (4)“T”接和终端变电站的建设,在调度自动化达到实用化的县应优先考虑建设无人值班变电站。未实现调度自动化的县采用综合集控装置时,应装有远动装置接口。枢纽变电站也要尽可能创造条件实施小型化方案。小型化变电站要按《农村小型化变电站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验收。
  (5)变电站和乡电管站或供电所的建设应考虑站所合一的形式。所内留守人员经过培训可同时担任无人值班站的巡视和保卫任务。
  (6)因负荷增长,35干伏变电站主变容量不能满足供电需要时,应升压为110千伏,按110/10千伏供电。
  (7)农村变电站的设备选择,都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推广应用农网重点新产品,逐步提高自动化水平。
  4.配变台区及低压线路优化改造
  (1)农村配电台区应按“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户外式”的原则进行优化改造。
  (2)对低压线损率在18%及以上的配电台区进行重点改造。对线损率在12%~18%范围内的配电台区,应结合安全运行状况逐步进行改造和调整布局。低压线路改造的重点是导线截面小、供电半径长、破股线、铁线以及电杆瓷件不符合要求和危及安全的线路。有条件的地区应优先考虑将不合格的低压线路改成地埋电力线路。
  (3)配电变压器应设置在台区的负荷中心或地理中心,除特殊情况外,低压线路供电半径不得超过0.5千米,负荷密度大的地区不宜超过0.3千米。
  (4)新建和改造配变台区应采用户外布置方式,不建配电室,台区的高能耗配变应进行更新改造,新建台区一律采用低损耗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柜应具备先进的保护电器,推广应用具有漏电保护、继电保护和控制等多种功能的机电一体化低压开关电器。
  (5)配变台区改造时,高低压线路可以同杆架设,但必须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6)负荷密度较小、负荷点较少和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单相变压器和单;三相混合供电的低压配电方式。
  (7)配变台区的优化改造,应先进行技术设计,低压线路电压损耗不宜超过7%,低压线损率宜控制在6%以下。
  新建配变台区,应按优化台区的标准进行设计。
  5.更新改造高能耗变压器
  (1)更新改造的重点是JB500-64系列的高能耗变压器,在全部完成该系列的更新改造之后,应立即将重点转移到 JBl300-73系列的高能耗变压器上来,以加快更新改造步伐。
  (2)对高能耗变压器采取更新与改造相结合的办法,各地可从实际出发酌情决定乙但对容量为30千伏安及以下的高能耗配电变压器,宜采取更新的办法。
  (3)对高能耗变压器严格禁止恢复性的修理和易地合作。非标准的劣质配电变压器,必须就地解体,作报废处理。
  (4)变电站的高能耗主变,可根据需要结合有载调压改造进行综合治理。
  (5)高能耗变压器改造后的空载损耗,应达到SL7(或S7)系列的低损耗变压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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