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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电力“三为”服务工作的通知[失效]

附件        电力“三为明务达标县局


                 呈

                 报

                 表

  县局名称: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制

             一九九 年三月


┌──────┬───┬────┬─┬────┬─┬─┐
│  所在省、│   │考  核│ │ 县局隶│ │ │
│  地(市) │   │县  局│ │ 属关系│ │ │
├──────┴───┼────┴─┴────┴─┴─┤
│ 何时命名省、地(市)│               │
│ 双文明单位或省级 │               │
│ 先进企业     │               │
├───┬──────┴───────────────┤
│ 电 │                      │
│ 力 │                      │
│ ( │                      │
│ 三 │                      │
│ 为 │                      │
│ ) │                      │
│ 服 │                      │
│ 务 │                      │
│ 自 │                      │
│ 查 │                      │
│ 情 │                      │
│ 况 │                      │
│   │                      │
│   │                      │
└───┴──────────────────────┘


┌───────┬────────────┐
│  县人民政府│            │
│  意  见 │  年  月  日   │
├───────┼────────────┤
│ 地(市)供电局│            │
│  意  见 │  年  月  日   │
├───────┼────────────┤
│  省电力局 │            │
│  意  见 │     年  月  日│
├───────┼────────────┤
│  网局审定 │            │
│  意  见 │     年  月  日│
├───────┼────────────┤
│  部 审 批│            │
│  意  见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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