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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开展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管理年工作的决定

电力工业部关于开展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管理年工作的决定
 (1994年11月1日 电调[1994]647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管理,提高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减少继电保护引起的事故,进一步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电力系统开展继电保护管理年工作。现将“关于开展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管理年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研究落实。
  1.各网、省局及所属基建、生产运行部门,以及有关科研、设计、制造部门都要重视电网建设和运行管理,重视继电保护管理年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结合本网情况,制订实施计划,逐条落实管理年工作内容和要求,使工作目标按期或提前达到。
  2.各网、省局继电保护管理年工作实施计划于1994年底前送国调中心。
  3.各有关单位关于“管理年”重点工作情况,应定期进行自查小结。自查结果和管理年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告国调中心。
  各网、省局要切实加强对继电保护管理年工作的领导,加强检查、管理,有关设计、科研、安装、制造等部门应协助运行部门,努力全面完成管理年重点工作内容,实现工作目标,为使我国电网继电保护工作向世界先进水平迈进作出贡献。
  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国调中心。

附件:   关于开展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管理年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继电保护管理,提高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减少电网事故,进一步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决定在电力系统开展继电保护管理年工作。并做决定如下:
  一、主要工作目标
  确立科学、合理的奋斗目标,今、明两年确定为继电保护管理年,通过二年努力奋斗,实现以下三项主要工作目标:
  1.进一步提高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简称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全国220kV及以上系统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比1993年提高2个百分点,即达到95.5%及以上(其中母线保护正确动作率争取达到90%以上)。目前正确动作率较低的电网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2.减少继电保护人员责任事故和“原因不明”事故,其中220kV及以上系统保护装置争取这二类事故比1993年减少三分之一以上。
  3.杜绝超高压主网因运行部门继电保护人员责任造成的稳定破坏、大面积停电事故;杜绝110kV及以下电网事故扩大引起220kV及以上主网稳定破坏大面积停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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