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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发挥电力系统物资主渠道作用,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加强物价信息指导
  部物资局要定期发布价格信息,以指导各级物资部门的采购工作。

五、工程预算、调概



  物资部门要参与工程项目预算工作,参与基建工程及大修项目调概的联合审查工作。

六、物资供应工作中的取费及资金管理



  为了防止随意加价、不合理增加生产成本和工程造价,按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政策规定,低于国家取费标准前提下,网省局可制定基层物资部门的限额取费标准。物资部门联合承包供应的物资,应联合收取费用,不得层层加码。其具体分配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加强物资部门与财务部门、生产部门、基建部门的协作,管好、用好物资采购资金。
  --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建设及更改、技措项目的物资资金,财务部门可以直接给物资部门划拨预付款。由物资部门统筹使用,保证供应。
  --维修项目的物资资金,财务部门可以根据项目计划及物资部门提出的物资清单,将所需资金交物资部门统一掌握。由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七、加强物资管理工作



  大力推行物资标准化管理,制定工作标准,做到凡事有人管,凡事有标准,凡事有监督。
  加强物资质量、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各级物资部门要选用取得行业许可证的企业的产品,要比质比价,坚决防止质次价高的产品流入系统。
  加强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传递国内外市场信息,逐步建立起以部物资局为中心,辐射各网省局、覆盖基层单位物资部门的市场资源及价格信息的网络。
  加强统计管理工作。按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和部物资局统计工作的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统计报表。
  加强储运管理工作。储运管理要讲科学性、时效性和经济性。要因地制宜,联储、联运,发挥各级物资部门所在地的优势和有利条件。
  要积极试行加工“配送”业务。利用中心库,24小时配送,减少基层单位资金占用,提高供应水平。

八、强化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



  对重点工程,提倡现场办公,了解需求,落实资源,组织供应。我们提倡的竞争,表现在质量以优取胜,服务以好取胜,价格以廉取胜,交货以快取胜。

九、加强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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