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发挥电力系统物资
主渠道作用,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995年2月28日 电办[1995]78号)
为了进一步发挥电力系统物资主渠道作用,加强电力行业物资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电力生产建设服务,现将《发挥电力系统物资主渠道作用,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发挥电力系统物资主渠道作用,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社会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在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过程中,加强物资采购归口管理工作,是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电力物资系统改革的一项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全国电力工作会议关于发挥行业物资供应主渠道作用,为电力生产建设服务精神的重要措施。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挥电力系统物资主渠道作用
电力部、网省局、部直属直供单位及生产、建设等基层单位的三级物资部门是电力系统物资采购供应的主渠道负有保证电力生产建设物资供应、加强物资管理,防止伪劣产品流入系统,控制采购成本,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职责。
电力系统物资供应主渠道是在市场配置资源前提下,取得生产建设主要物资的供应渠道和计划经济条件下,以计划主渠道配置资源有本质的区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电力系统物资部门要进一步发挥主渠道作用,要靠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管理、改善经营、公平竞争来维护主渠道的地位。
二、物资部门的职责
--部授权物资局履行物资供应组织、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国家计划物资订货、储备、调度调剂和进出口业务;负责保证电力生产、建设物资需要;负责行业物资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负责承办大型发电设备的运输工作;负责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政策,努力提高行业效益。受投资方委托,负责其投资的基建工程项目物资供应管理和参与调概审查。
--网、省局及部直属直供单位的物资供应局(处、公司)是网、省局及直属单位物资供应管理的职能部门,归口网、省局及直属直供单位物资供应、管理,负有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行业管理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