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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鉴定规定》的通知

  10.根据工程监理的内容,从管理制度、原材料、施工图纸质量、工程施工质量,按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分别进行质量评价。提出实事求是的、客观的、公正的、根据充分有据可查的工程监理自检报告。
  Ⅳ.金属结构工程自检报告
  (由设计、安装、监理、运行单位按有关内容分别编写)
  1.泄洪(排沙)、放空、引(输)水系统各类闸门及启闭设备、拦污栅的设计、安装、试验、验收和运行情况评价;
  2.上述闸门的供电、照明、控制、通信等系统的安全可靠性评价;
  3.压力钢管(含叉管)的制造、安装质量及运行安全可靠性评价。
  Ⅴ.机电工程自检报告
  (当机电工程纳入签定范围时提供)
  机电工程自检报告,分设计自检报告、安装自检报告、监理自检报告、电厂试运行/运行自检报告等四个部分,由设计、安装、监理、运行单位根据下列有关内容分别编写。
  对于由国外引进的设备,可以将有关内容分别纳入设备安装和监理的自检报告内容之中。
  1.水轮机(或水泵水轮机、蓄能泵)及辅机设备
  (1)水轮机(或水泵水轮机、蓄能泵)的选型(包括主要技术参数的选择)、结构、制造及安装质量、运行情况的评价,包括发电(或抽水)、调相各个工况的运行情况、能量特性(功率、流量、效率等)、空蚀特性、调保性能及运行稳定性、可靠性等;
  (2)调速系统的设计,工厂、现场调试结果及运行质量评价;
  (3)进水阀(如装有)的选择、结构、制造、安装质量及运行可靠性评价;
  (4)厂房桥机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评价;
  (5)全厂公用系统,包括供、排水、油、高低压气和量测系统,特别是可能危机厂房安全的渗漏排水系统的设计、设备质量、运行可靠性等。
  2.发电机(或发电电动机):包括型式、电气参数的选择、结构设计、制造及安装质量及运行可靠性等的评价。
  3.电力设备
  (1)电气主接线(包括临时发电分期过渡接线)运行安全可靠性评价;
  (2)厂用电系统的设计、运行,对主要供电对象的供电可靠性评价;
  (3)主要电力设备,包括主变压器、厂用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装置、蓄能电站的启动装置等的选型、制造质量、主要技术特性、现场安装、调试试验及运行可靠性的评价;
  (4)电站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安装及运行评价;
  (5)电站接地系统,包括与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接地场压网、接触电势安全等的评价。
  4.控制、保护和通信
  对以下有关专题、专业的设计、安装、试验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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