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招标评标专家选聘和管理办法》并建立专家库的通知[失效]

  1.2 本办法适用于国内的火力发电、送变电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大件运输和材料采购等各类型招标评标专家的选聘和管理。
  1.3 符合本办法的规定,通过申报、考核、审批取得专家资格,并愿意接受聘用进入专家库的人员方可参加电力工程的评标工作(6.2条中招标单位委派的人员除外。)
  1.4 招标工程成立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规定》、《电力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规定》、《电力工程设备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电力工程大件设备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并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1.5 按分级管理原则,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或未达到上述规模但采用进口新技术的火力发电工程、330kV及以上的送变电工程招标,由电力部招标管理机构负责管理,评标专家从电力部招标管理机构设立的专家库中抽选。其他工程从各网省电力局设立的专家库中抽选,必要时也可从电力部招标管理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抽选。本办法的管理内容同样适用于各网省电力局设立的专家库的管理,资格标准可由各网省局另定。
  1.6 按照分类管理原则,专家库按不同类别的招标分为若干个子库,各子库由电力部委托各类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各类子库的管理单位及联系人如下:

  子库分类    负责单位    联系人    电  话
   设计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朱锡年  64013311转4301
   施工    工程建设局    王东升    63415038
   设备    成套设备局    王淑云    62024624
  大件运输    物资局     郭丙年    63415583
   材料     物资局     李继烈    63415573
   监理    工程建设局    熊大芳    63415039
   综合    工程建设局    王东升    63415038

2 专家的资格标准



  2.1 通用性资格标准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职称),从事电力行业的专业技术工作、技术经济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10年以上,或专门从事招投标工作三年以上。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