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部关于《明确“九五”
期间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工作目标》的通知
(1997年9月26日 电综[1997]535号)
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于1997年9月在哈尔滨召开了继电保护工作会议,对继电保护管理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决定加强科学管理,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提高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运行水平,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经研究,确定“九五”期间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工作目标如下:
1.全国及各网、省局220kV及以上系统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均应达到96.5%及以上;50%的网、省局应能达到并保持在98.5%及以上(全国母线保护正确动作率争取达到95%)。
2.进一步减少220kV及以上系统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责任中“运行部门(含继电保护和运行值班人员)”和“原因不明”的次数及其比例,应达到本网最好水平,并向“零”目标迈进。全国继电保护拒动次数占全部不正确动作总数的比例不大于8%。
3.杜绝因运行部门人员责任造成的主网稳定破坏、系统瓦解、大面积停电事故;杜绝首都、直辖市、省会城市电网因运行部门人员责任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故,杜绝运行部门人员责任的大型发电机、变压器设备损坏(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