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核燃料供应和乏燃料、核废料的储存与运输
1.说明核燃料组件、相关组件的关型和供应方式。
2.说明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储存及运输方式。
七、环境保护
1.说明在核电站正常运行工况下,向环境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对成人个人所造成的年有效剂量当量是否符合国际GB6249——86的有关规定。
2.说明当核电站发生最大可信事故8小时后,非居住区边界上的成人个人所接受的有效剂量当量,以及在事故的整个持续期间,于半径80公里范围内公众群体所接受的集体有效当量,评价其能否符合国家标准GB6249——86的有关规定。
3.说明环境监测和流出物排放管理与监测的方案。
4.说明温排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5.有关环境与生态的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安全评价
1.摘要说明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核电站厂址选择审查意见书的主要结论。
2.说明核电站职业安全卫生的评价结论。
九、核事故应急
说明核电站的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设施的建设方案。
十、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1.根据前一年的价格水平估算工程的基础投资(包括分列的配套输变电工程投资),并考虑价格浮动和建设期利息等因素,测算工程的固定投资和建成总投资。
2.明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各投资方所占股比和出资方式,及超出概算部分的资金分摊原则。
3.落实融资方式及偿还责任(含送变电投资)。
4.对拟利用国外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出口信贷或国际商业贷款的项目,则要说明利用外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贷款的额度及用途,以及国内配套资金的来源。
十一、经济评价
1.提出核电站的发电成本,分别测算核电站上网电价、含送变电投资的电价。
2.列出工程投资回收年限、投资利润率、财务内部收益率等经济指标。
3.说明对项目所进行的国民经济评价指标(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经济净现值率)及结论。
十二、经营管理
明确核电站项目法人和其建设、运行、经营和调度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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