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电力行业贯彻实施
《劳动法》的步伐,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学习、贯彻
《劳动法》的力度。
《劳动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规范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
《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对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关系、调动广大电力职工的积极性、加速电力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求电力企业的各级领导都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
《劳动法》的重要性,带头认真学习和研究
《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到懂法和自觉依法办事。并通过广泛的宣传、学习和教育,使广大电力职工知法、守法,自觉地运用
《劳动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加快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步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力和义务的协议,是贯彻
《劳动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网、省局及各直属企业都应按照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意见》(电人教[1994]779号)的要求和所在地方政府的安排,结合本企业实际,抓紧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标准和签订合同的程序要严格按照
《劳动法》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办理,防止无效合同的发生。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重点是落实
《劳动法》保障职工权益的基本劳动标准,明确劳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劳动合同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应积极做好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力求在广大职工理解的基础上进行,以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尚未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单位,要求1996年一季度至少要完成90%,上半年要基本完成,个别有困难的最迟在年底前要完成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