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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失效]

  (九)负责受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工作;
  (十)指导各地区水电站大坝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
 第八条 主管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大坝安全的方针、政策及大坝安全法规;
  (二)设置地区性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机构,配备专职的大坝安全监察人员,在部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指导下,负责本地区水电站大坝安全监察工作;
  (三)编制所辖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审查所辖水电站的年度水库调度方案,按有关规定审批或报批;
  (五)组织所辖水电站大坝的定期检查、特种检查和专项技术监定,提出大坝安全检查报告和监定报告;
  (六)负责加固和改造工程(包括监测系统更新改造,下同)的设计委托(或招标)、审查(重要和加固和改造工程设计须报部审批)、施工招标、进度检查和竣工验收,对已确认和险、病坝,应限期组织除险加固;
  (七)担任工程建设业主时,组织设计、施工、运行单位之间和协作配合,确保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并将施工期和首次蓄水观测成果分析报告、大坝主要竣工图纸和文件部安全监察中心;
  (八)当大坝发生险情时,应立即组织分析,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九)负责审查所辖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申请并按规定报部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十)负责所辖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业绩考核。
 第九条 设计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必须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法规及技术标准进行水电站大坝设计;
  (二)大坝施工前,应向施工单位解释设计意图,施工期间应向工地派驻设计代表,解决施工中有关设计问题;
  (三)根据《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工作》规定的职权和义务,参加水电站初期蓄水和骏工验收工作;
  (四)在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应定期回访,了解大坝运行性态,提出改进建议,当大坝出现异常情况时,应主动提供有关设计资料,参加研究;
  (五)参加或协助大坝安全检查、大坝工作性态评价等工作;
  (六)建立和妥善保存大坝设计和完整档案,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和大坝安全管理所需的资料。
 第十条 单位施工主要职责是:
  (一)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验收规程、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水电站大坝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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