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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

  3.国家核安全局的厂址选择审查意见书。
  4.国家环保局的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批准书。
  5.国家地震烈度评定委员会对核电厂厂址设计地震动参数的审定文件。
  6.当地政府同意使用土地的文件。
  7.水资源主管部门同意用水的文件。
  8.核燃料的供应协议(含运输)。
  9.投资协议的文件。
  10.利用外资项目应提供外方资信及利用国外贷款的草签协议文件。
  11.与当地电力部门草签的购电合同。
  12.省物价主管部门对核电电价的承诺文件。
  13.电力主管部门同意核电厂联网及调度文件。
  14.其他有关文件。
  (1)铁路主管部门同意专用线接轨的文件。
  (2)水利、水产、航运、港监部门同意在通航的江河湖海及航道上修建取水构筑物的文件。
  (3)当发生压矿时,矿产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4)当影响资源保护、文物保护时,当地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5)当与机场、军事设施、工业民用设施等互有影响时,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四、附图
  (一)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图(必须是原图比例)
  1.厂址地理位置图。
  2.厂址区域地震地质图及近区域地质构造图。
  3.厂址总体规划图(比例1:10000~1:25000)。
  4.总平面规划布置图(比例1:2000)。
  5.主工艺系统原理图。
  6.地区电力系统接线图和核电厂与接入系统方案图。
  7.其他需要的附图。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图(必须是原图比例)。
  1.厂址地理位置图。
  2.地区电力系统接线图及核电厂接入系统方案图。
  3.厂址区域地震构造区及潜在震源区划分图。
  4.厂址附近地区及厂址区地质图。
  5.厂址总体规划图(比例1:10000)。
  6.厂区总平面布置图(比例1:1000~1:2000)。
  7.厂区竖向布置图。
  8.厂外运输方案图。
  9.热力系统方案图。
  10.主厂房平面布置图。
  11.主厂房断面布置图。
  12.电气主接线图。
  13.供水系统图。
  14.水工建筑物布置图。
  15.码头及航道方案布置图。
  16.施工场地总布置图。
  17.其他需要的附图。

附件:

  (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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