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业部高等学校部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重点学科点应根据我国电力工业建设和发展的要求,确定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特色明显的学科发展的主要方向和分步实现的明确目标。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突出对电力建设和生产中重大问题的研究,主动承担国家和部的重大科研课题,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4.要有计划地改善重点学科点的教学、科研条件,增加经费投入,重点加强实验室和图书资料建设。

五、部级重点建设学科的经费和政策扶持



  1.部和网、省局主管部门都要设立电力部重点建设学科专项资金,支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的学术梯队、人才培养建设和物质条件装备。经部确定的重点高校的建设项目由部核拨项目经费,非重点高校建设项目原则上由相应的主管部门核拨项目经费。经费由学校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学校与学科点项目负责人签定项目建设任务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项目建设任务书和定期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部门和部审查和备案。未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或将专款挪作他用的学校,部有权终止项目的建设,并责成收回投入的仪器设备等。
  2.部鼓励各重点建设学科点通过争取各种基金项目,承接科研任务,开辟多种经费渠道,所在学校原有的学科建设经费投入不得减少。
  3.部级重点建设实验室和部培养高校跨世纪学术带头人专项经费安排应优先考虑部级重点建设学科点。
  4.各校应对重点建设学科点的人员编制、职称评聘指标、出国进修、学术交流等实行政策倾斜。

六、重点学科建设的领导和管理


  电力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总体规划、学科点的确定、学科建设的指导、评估和调整工作由部人教司统一组织进行。
  重点学科的具体建设规划及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各主管部门有权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有关学校要成立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并安排一位校级领导主管此项工作,确定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有关院、系均应设立重点学科建设指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学校每年十二月上旬要对当年本校重点建设学科进行一次检查,写出书面报告送主管部门和部人教司。

          电力工业部高等学校
        部级重点学科建设申报书(略)

       所在单位____

            名称 
        一级学科____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