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控制建设标准,搞好造价管理
4.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设计成果的好坏对造价影响很大。“九·五”期间,电力工程的设计必须贯彻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并允许一个省局搞一个先进试点的原则。要结合我国国情和电力工业的现状,按照投入产出效益进行最佳设计。设计院既要体现为业主服务,又要贯彻执行国家的设计标准和方针政策,设计院改为企业后,更要严格执行现行标准。要把控制造价的能力和业绩作为设计单位资质、评优和信誉等主要指标之一。
5.工程设计和设计审查要严格执行现行设计规程和标准,不准超标。必须超标准的,要专题报上一级机关批准。对未经批准有突破设计标准的,要追究设计单位和审批单位的责任。
6.要大力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优化设计方案。设计优化要贯穿于可研、初设和施工图设计的始终。各网省局、业主(或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对优化设计控制造价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重奖。
7.要加强对设计标准的动态管理。设计标准要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方针政策,适应电力工业发展的要求。要抓紧修订旧的规程规范,对当前设计标准中有争议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厂区占地面积、生产辅助设施、定员和装修标准等问题,要尽快组织力量研究。对一些过大的裕度和过多的备用,要坚决降下来。
8.要特别重视各阶段设计中的技术经济分析,可研、初设和施工图设计必须满足规定的深度要求。设计院要认真做好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做到“量准价实”。要修改现行投资估算指标办法,提高投资估算的准确性。火电概算(静态部分)不得超过估算的10%,预算加包干系数的静态投资不得超过概算的10%。要减少设计变更,设计变更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三分之一。
9.设计要核准工程量,火电在已完成三套主厂房参考设计的基础上,今年要完成300MW、明年完成600MW引进型机组参考设计的编制工作,以指导设计,控制建设标准,提供较准确的建安工程量。以后凡超过参考设计工程量的,应有专门的论证。要实行限额设计,按批准的投资估算分解到各专业,不得突破。
10.进口范围要适度。既要进口国内不生产、不过关或不成熟的部分关键设备以保证安全稳定运行,又要防止盲目扩大进口范围和变相进口。对利用外资项目,要尽可能减少进口设备的范围,扩大国内供货范围或争取国内分包。
11.技术和经济的统一是控制和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首要环节。技经人员要提高素质,熟悉业务,设计人员要关心与经济有关的指标。各级领导要提高对技经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技经工作的领导,各大设计院应配备懂工程技术、懂技经工作的总经济师,配备得力人员特别是懂技术的人员充实技经队伍。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和定岗、定级问题上,要保证技经人员和其它专业人员同等对待。技经人员要参与从项目立项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调动和发挥设计人员和技经人员的积极性,共同控制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