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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控制电力工程造价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
 《控制电力工程造价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995年8月1日 电建[1995]420号)


  现将《控制电力工程造价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控制电力工程造价的若干意见



  改革开发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电力建设发展很快,已连续7年年新增装机1000万千瓦以上,有效地缓解了缺电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受通货膨胀和其它种种因素的影响,电力工程造价上涨较快,平均综合造价从1986年的1669元/千瓦上涨到1994年的5378元/千瓦,平均年增长15.75%。据分析,“九·五”期间电力工程造价将进一步上涨,造价水平的高低已经成为影响电力建设健康发展的关键,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否则,将直接影响“九·五”规划的实现。
  造成电力工程造价上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应当看到物价上涨、政策调整和建厂条件变化等是造成造价上升较快的主要原因,同时也要看到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造价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我们在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为电力建设的发展创造良好外部条件的同时,更要抓好内部管理和行业管理,不断提高电力建设的管理水平,控制造价上涨。控制造价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各网省局和建设单位,设计院都要把控制造价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对地方项目和其它项目,也要搞好行业管理,控制造价。
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业主(或项目法人)责任制,充分发挥业主


         (或项目法人)在控制造价中的主导作用

  1.电力工程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来控制工程造价。业主(或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负责,要健全业主(或项目法人)责任制,充分发挥其控制造价的主导作用,在工程立项、设计、建设等各阶段中都要体现控制造价的思想,切实认真落实控制工程造价的各项措施。
  2.业主(或项目法人)要遵守国家电力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程规定,服从行业领导,支持设计院和建设单位严格控制建设标准。
  3.对造价较高的项目,各网省局在转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严格把关,要采取措施促进业主(或项目法人)降低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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