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6)通过教学改革,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两课”课程体系。目前,四年制本科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仍设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课程、中国革命历史课程、思想品德教育仍设置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法律基础课程和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文科类专业还应开设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课程,有条件的理工农医院校和专业可列入选修课。还应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综合大学和师范院校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和财经政法、民族类院校的课程设置,可与本专业基础课程统筹考虑,作必要的调整。
  二年制和三年制大专,应分别各开设二至三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课程和思想品德教育课程。
  与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的教学计划相适应,“两课”的教学时数要作适当调整。四年制本科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课的教学时数,文科类不少于250学时,理工农医类不少于200学时;三年制大专文理科均不少于150学时,二年制不少于100学时。四年制本科思想品德课的教学时数为教学计划内不少于85学时;专科不少于68学时;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应合理确定上述各门课程的学分,切实保证规定的学时。形势与政策课程可以不占教学计划内学时,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采取专题或讲座的形式,集中或分散安排教学,平均每周不少于1学时,并要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其他层次和类型的教学可参照执行。
  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思想理论教育应有更高的要求,要根据他们的特点,结合所学专业,帮助学生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信念和高尚的理想情操,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理论思维能力,并用以指导科学研究。要继续开好原定的课程并保证相应的学时。
  在开设好“两课”必修课的前提下,可根据学生特点和师资条件,逐步开设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类选修课程,使之与“两课”教学相互配合,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培养合格人才的要求。
  国家教委和有条件的省、区、市高教主管部门,要选定并直接指导少数基础较好的学校按照“两课”改革的基本精神,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比较系统的改革,并及时总结、吸纳试点工作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听取教师意见,认真总结十年课程改革和建设的基本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课程改革。争取1997年形成全国高校“两课”新的教学方案,把“两课”教学改革和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
  (7)要努力改进教学方法,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有效进行思想理论教育的新形式和新途径。教师应深入地了解和分析学生的思想状况、普遍关注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要努力丰富教学环节,活跃教学气氛,启发学生思考,指导学生阅读重要原著,精心设计和组织课堂讨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引导学生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明辨是非,寻求问题的答案,增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配合教学组织必要的参观、考察和利用假期进行社会调查等活动,使学生在接触社会实际中接受教育。要鼓励和组织教师开展课外教学、支持和指导学生骨干和积极分子开展课外理论学习。要充分利用影视资料,开展电化教学,有关部门要组织制作配合课程教学使用的电视教学片。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考试方法,着重考查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接受程度和实际运用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和品德方面的表现。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