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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类>(试行)》的通知[失效]

  1990年6月,我委组织召开了高等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办学指导思想座谈会。会后,为了落实会议精神,开始进行《专业目录》的制定工作。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制定该专业目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框架。
  按农林、工科和第三产业三部分,委托河北农业技术师范学院、吉林职业师范学院和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分别负责组织起草专业目录初稿。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分别召开了三次研讨会,进行了多次修订。1991年6月、7月、8月,分别按农林、工科和第三产业,组织召开了审定会,形成审定稿。会后,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高等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本科基本专业目录(征求意见稿)》。从1993年初开始,我委在职技高师中选定了农艺教育、机械制造工艺教育和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三个专业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研制并印发了这三个专业的教学方案。1995年初又委托安徽农业技术师范学院、吉林职业师范学院等院校,按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基本要求和样式,并吸收有关专业教改的成果和经验,对《高等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目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重新修订和装订,于1995年8月组织召开了定稿会,并定名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类〉(试行)》。现作为试行文件下发,待修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时,收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本专业目录包括“专业目录”和“专业简介”两部分。专业简介的主要内容有:专业名称,业务培养目标,业务培养要求,主要课程,主要实践环节,学制,授予学位等。每个专业名称都包括“教育”二字,以体现师范性。在研制过程中注意体现以下几个方面。本专业目录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求,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的需求为制定专业目录的基本依据。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按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确定专业名称,设计课程,安排教学活动。首先考虑将社会需求大而且比较稳定的专业纳入本专业目录。专业口径要宽,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加强教学内容的现代化建设。在普通师范教育的基础上,突出职业师范教育的特色,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和教师职业基本技能的训练,在一些专业的业务要求中,列出了技术等级要求,并在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安排中,规定了时间要求。一些专业将生产经营和示范推广的实践工作能力列入业务要求,并将相应的课程列入主要专业课程,力求体现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办学思想,有利于学生增强适应性,促进中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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