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2月24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4日)废止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专业目录<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类>(试行)》的通知
(教师[1995]6号 1995年11月6日)
现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类〉(试行)》印发给你们。该目录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推动高等职业技术师范教育进一步发展。
附件:一、关于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类>(试行)》的说明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类>(试行)
关于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类>(试行)》的说明
为了贯彻落实《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加强和发展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服务,我委组织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类〉(试行)》(以下简称《专业目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988年4月国家教委印发了《普通高等师范教学本科专业目录》。该目录仅包括以培养普通中学文化课师资为主的22个专业,未列入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的专业目录。1993年,因职业师范专业目录正在征求意见,未能收入当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近10年来,特别是《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以来,随着中等教育结构的改革,中等职业教育迅速发展,对专业课师资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同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也逐步得到发展。但从总体上讲,我国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发展比较缓慢,在许多方面还是空白,尤其是没有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目录,专业建设和管理无据可依,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的建设和发展。目前,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名称比较混乱,多套用现有普通高等教育专业目录,难以按职业技术师范教育要求的培养规格培养师资。因此,制定和印发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目录,以加强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的专业建设和管理,改革和发展高等师范教育,更好地为中等职业教育服务,有着重要而现实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