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的职能: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教委的方针政策,制订适合本地区高教教材建设工作的政策和办法;组织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教材工作的评估;筹措和建立教材建设基金;根据需要与可能,组织本地区有优势、有特色、有水平的教材出版;组织经验交流;培训教材管理干部;指导本地区教材研究会的工作等。
“九五”期间要积极探索并努力建立适应新形势的高教教材编写、出版、发行、选用的运行机制。
各项改革措施,要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利于更多高质量教材的出版,有利于教材事业的繁荣,有利于学校选用高质量的教材,有利于教学质量和人才素质的提高。
(七)做好规划是“九五”教材建设工作的基础。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高等学校和承担高教教材出版任务的出版社,要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制订“九五”教材建设规划。当前应特别注意,要将教学改革力度较大、有创新精神、有特色风格的教材和质量较高、教学适用性较好需要修订的教材以及教学急需、尚无正式教材的选题优先列入规划。要重视马列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课的教材建设。教材规划应以文字教材为主,也要考虑电化教材和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的建设。各单位要将“九五”教材建设规划于1996年6月底报国家教委高教司。
制订规划一定要统筹安排,实事求是,留有余地。列入规划的教材要认真组织力量,按时完成。
(八)抓好重点教材、全面提高质量是“九五”教材建设的核心。
重点教材是指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对实现教育目标起关键作用和具有重大影响的教材。
国家、部门、省市、学校都应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花大力气各自抓好一批重点教材。重点教材应经过申报、评议、批准立项后确定(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
重点教材要优先考虑:编者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教学使用中反映较好需要修订的优秀教材;教学改革力度较大,较好地反映我国和世界的优秀文明成果以及当代科学技术文化的最新发展,符合我国的实际,与现有教材相比具有明显特色和创新精神的教材;在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的学科(专业)所需的教材。
重点教材的质量应能以在国内获奖,在国际上有一定地位为目标。
各种教材都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材建设的核心。重点是提高教材的内在质量,包括利于教学的水平、科学水平和思想水平(特别是人文社会科学类教材更要注意思想水平)等;也要重视外在质量(编校质量、装帧设计、印刷装订、纸张选用等)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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