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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中小学)规划、统计用综合指标(试行)

基础教育(中小学)规划、统计用综合指标(试行)
 ([87]教规字002号 1987年7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


  1.学校网点布局覆盖率:

    学校网点已覆盖范围
  W=----------×100%
      本地区范围

  以全覆盖合理布局为目标,标志学校网点布局进展程度。具体计算时,分别按校点数及覆盖人口计算。
  以校点数计:

          已布校点数
  Wd=--------------×100%
     已布校点数+全覆盖尚缺校点数

  以覆盖人口计:
     总人口-尚缺校点数覆盖人口
  Wr=--------------×100%
         总人口数

  ——要先做规划布局图,确定全覆盖的合理布点方案和每个学校的覆盖范围。若规划中对已布点要做调整,则“已布校点数”可采用调整后的数字。农村小学缺应布下校点者,应计入尚缺校点数中。
  ——在确定全覆盖的学校网点布局时,小学一般应以走读、就近入学为原则。在少数特殊地区,也可考虑用寄宿制适当集中办学;中学布局应适当集中、分片入学,以利于提高办学效益,保证教育质量。
  ——每所学校覆盖范围视走读和寄宿有所不同。寄宿生一般不受家庭距离的限制。走读生则应考虑学生上学途中安全和上学距离不能过长。走读生上学途中单程时限(不论步行还是利用自行车或其他交通工具)建议为:
  小学低年级上学途中最多不超过30分钟;
  小学高年级上学途中最多不超过45分钟;
  中学上学途中最多不超过60分钟;
  在确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内,对部分超过时限的学生(如不少农村单设初中),可采用寄宿,但必须具备合适的寄宿(包括伙食)条件。
  ——覆盖只意味着学校服务面所及,在学校办学条件尚不充分之前,并不意味着覆盖范围内的所有适龄人口都能入学。
  ——小学(Wdx,Wrx),初中(Wdc,Wrc)分别计算。农村戴帽初中(少数边远分散地区经审查批准,初中与小学分部管理的学校除外)不计入已布点内。经审查批准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分前后段分别按所定的服务范围(如前段限走读,后段考虑寄宿,则后段的服务面就宽些)计入小学和初中的覆盖率。
  2.毛入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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