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重系数的确定:
1.根据各省级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业务量的大小,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工作难度和付出工作量大小的客观情况,以1998年可比较贷款确定各行排序。可比较贷款按1998年末的粮油专项储备贷款的50%,粮油调销贷款的40%,剔除由中央财政贴息的新增财务挂账贷款,剔除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棉花及其余贷款的100%计算。
2.按可比较贷款从大到小对各行进行排序,并确定权重系数。权重系数最高为1.05,最低为1.00,在此之间采取等差级数方法对各行分别确定权重系数(见附表)。
(二)最终分数的计算
最终分数=完成考核指标合计得分×权重系数。
五、考核兑现
收购资金封闭运行责任制考核指标的执行结果与工资、费用指标、公益金分配挂钩,具体方法如下:
(一)与职工工资挂钩
收购资金封闭运行责任制考核执行结果,逐级与职工工资挂钩。总行负责省级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机关职工工资总额中的责任目标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挂钩考核;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以下机构与职工工资挂钩的考核办法,由省级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决定。省级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机关只能按总行规定应发比例的50%计发责任目标津贴(职务工资与责任目标津贴的比例为5.5∶4.5),剩余的50%部分和年终一次性奖励作为挂钩工资,省级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应挂钩工资在年底一次性上划总行,待年终依据各省级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全年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分配,按考核结果下划各行。
(二)与公益金分配挂钩
收购资金封闭运行责任制考核结果,与全辖公益金计划分配数挂钩。即总行根据财政部批复的可分配公益金,按收购资金封闭运行责任制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三)与费用指标挂钩
收购资金封闭运行责任制考核指标的结果,与下年总行集中一定额度的业务管理费指标挂钩。在下年下达费用指标时一次性追加。
(四)挂钩工资的分配方法
挂钩的工资按考核的最终分数和各行上划的挂钩工资,采取加权平均法进行分配。
ZXiYi
挂钩分配公式:Zi=--------
ΣXiYi
Zi表示某行应分得的挂钩工资;
Z表示可分配的挂钩工资总量;
Xi表示某行考核最终分数;
Yi表示某行上划挂钩工资额;
ΣXiYi表示各行考核最终分数与上划挂钩工资乘积之和。
某行分得的挂钩工资=全行挂钩工资总量×某行最终分数×某行上划挂钩工资额÷各行最终分数与各行上划挂钩工资额乘积之和。
(五)挂钩公益金、费用分配方法
挂钩的公益金、费用按考核的最终平均分数和各行人数,采取加权平均法进行分配。
AXi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