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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的通知

  二、总账。总账是统驭明细分户账的主要工具,是各科目的总括记录,也是编制报表的依据。总账按科目设置,每日营业终了,根据各该科目日结单的借、贷发生额合计数填记,并结出余额。当日无发生额的(含例假日),应将上一日的余额填入当日余额栏内。
  三、日计表。日计表是反映当日业务活动和轧平当日全部账务的主要工具。日计表各科目当日发生额和余额,根据总账各科目当日发生额和余额填制。借、贷方发生额和借、贷方余额的合计数,必须各自平衡。
  第三十五条 账簿记载
  账簿是记录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及资金、财产变化情况的重要簿籍。会计账簿的格式由总行和省级分行统一规定。
  一、账务记载必须依据严格审定的有效会计凭证办理。登记账簿的基本要求是:
  (一)账簿的各项内容,必须根据传票的有关事项记载。账簿记载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启用会计账簿时,账页上首规定的填记事项(如账号、户名、领用凭证记录、利率、页数等)均应详细填写。记账前,要核对户名、账号、印鉴、余额等,防止串户、冒领、透支等事故的发生。记账时,要记明记账日期、对方科目,摘要栏必须根据凭证扼要填写款项来源或用途。支票等有编号的凭证应填列凭证号码后四位数。传票内容有误或不全,应更正和补充后再行记账。
  (二)登记账簿要用碳素墨水或者蓝黑墨水书写,复写账页可用圆珠笔、双面复写纸书写。红色墨水只用于划线和冲账,以及按规定用红字批注的有关文字说明。
  (三)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摘要栏文字如一格写不完时,可在下一格连续填写,其金额应填于末一行文字的金额栏内。
  (四)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红线注销,或者用红字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章。
  (五)账务必须逐笔序时记载,逐笔结出余额,并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用“-○-”表示,“○”写在元位。
  (六)每一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将前页的最后余额过入新页的第一格余额栏内,并在摘要栏填写“承前页”字样(如在分户账上计息的,应将未计息日数和积数同时过入新账页第一格日数和积数栏内)。
  (七)同一收款或同一付款单位账户的多笔借或贷的凭证,可以编制汇总传票记账。
  (八)采用丁种账页记载的分户账,是一次性账务,如果一次不能清账而需分次销账时,可另设户记载。
  第三十六条 账务复核
  一、所有账务记载必须换人逐笔复核。复核要点:
  (一)复核凭证是否具备规定的内容,审查印章的真伪,确认款项来源、用途是否符合政策和资金管理规定。
  (二)复核账簿(卡),除按记账规则进行复核外,着重复核账号、户名、余额等,防止透支和串户。
  (三)凡对外开出的票据和结算凭证,均要注意行名、行号、金额、密押等是否正确。
  (四)复核发现的差错,应立即与记账员共同查清,并随时登记内部差错登记簿。
  二、凡经复核过的账、表、凭证等,复核人员必须盖章证明;未经复核盖章,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得对外签发单证,报表不得上报。会计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
  第三十七条 错账更正
  账簿记载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必须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更正;
  一、当日发生的差错
  (一)日期和金额写错时,应以一道红线把全行数字划销,将正确数字写在划销错误数字的上边,并由记账员在红线左端盖章证明。如划错红线,可在红线两端用红色墨水划“×”销去,并由记账员在右端盖章证明。文字写错,只须将错字用一道红线划销,将正确的文字写在划销文字的上边。划销错误文字或者数字时,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当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
  (二)传票填错科目或账户,账簿随之记错,应先改正传票,再参照上述第(一)项办法更正账簿。
  二、次日及以后在本年内发现的差错
  (一)记账串户,应填制同一方向红蓝字冲正传票办理冲正。用红字传票记入原错误的账户,在摘要栏内注明:“冲销×年×月×日错账”,用蓝字传票记入正确的账户,在摘要栏内注明:“补记冲正×年×月×日账”字样,并在原传票上及原错账摘要栏内红字批注“×年×月×日冲正”字样。
  (二)传票填错,账簿随之记错,应重新填制借、贷方红字传票将错误账全数冲销,再填制正确的借、贷方蓝字传票补记入账,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情况。同时,在原错误传票上红字批注:“已于×年×月×日冲正”字样。
  (三)传票正确,科目日结单结错,应填制红、蓝字科目的结单进行冲正,用红笔注明“冲正×年×月×日错账”字样,同时在原错误的科目日结单上,红字批注“于×年×月×日冲正”字样。
  三、本年度发现以前年度错账,应填制蓝字反方向传票冲正,不得更改原决算报表。如确需更改决算时,须逐级申报总行批准。
  四、冲正传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审查盖章,并将错账的日期、金额以及冲正的日期等情况进行登记。
  五、错账冲正时,红字传票及相应的账簿金额栏用红字,其他内容用蓝字填写(如日期、对方科目等)。
  六、账页记载错误无法更改的,不得撕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可另换新账页记载,但必须经过复核,并在原账页上划交叉红线注销,由记账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盖章证明。注销的账页另行保管,装订账页时,应附后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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