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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两课”学时调整意见的紧急通知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两课”学时调整意见的紧急通知
 (教社科厅[1995]2号 1995年6月29日)


  为适应每周五天工作制的新情况,经研究,普通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品德课(简称“两课”)的课程设置不变,但学时要作适当调整。四年制本科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时数,文科类不少于250学时,理工农医类不少于200学时;三年制大专文理科均不少于150学时,二年制不少于100学时。实行完全学分制的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学分,可根据新的教学管理规定,保证理工农医类不少于12学分,文科类不少于15学分。
  四年制本科法律基础课程和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学时数为教学计划内不少于85学时,专科不少于68学时;实行完全学分制的学校,这两门课至少安排5学分。形势与政策课程可以不占教学计划内学时,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平均每周不少于1学时,并要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
  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思想理论教育,仍继续开好原定的课程并保证相应的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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