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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正式颁发中学德育大纲的通知

  中学德育工作应认真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循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在继承和发扬德育优良传统基础上,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赋予德育具有时代特点的新内容、新方法。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从基础教育实际出发,从中学生的实际出发,遵循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规律,分层次地确定德育工作的目标和内容,对中学生进行基本思想政治观点、基本道德、基础文明行为教育、良好个性心理品质和品德能力的培养。不断改进德育方法,逐步实现德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中学德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规定了国家对中学德育工作和中学生品德的基本要求。它是中学德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各级教育部门对中学德育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和督导评估的基本标准,也是社会和家庭紧密配合学校对中学生进行教育的基本依据。
  一、德育目标
  中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并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长为共产主义者。
  初中阶段德育目标:
  热爱祖国,具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立志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努力学习;初步树立公民的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讲科学,不迷信;具有自尊自爱、诚实正直、积极进取、不怕困难等心理品质和一定的分辩是非、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高中阶段德育目标:
  热爱祖国,具有报效祖国的精神,拥护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初步树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奋斗的理想志向和正确的人生观,具有公民的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宪法、法律;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思想方法,具有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开拓进取、坚毅勇敢等心理品质和一定的道德评价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二、德育内容
  (一)初中阶段德育内容要点
  1.爱国主义教育
  热爱祖国的版图河山、语言文字、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著名民族英雄、爱国志士、革命先驱、文化名人的教育;
  中国近代、现代历史和社会主义新中国伟大成就的教育;
  初步的国家观念——尊重国家标志,维护国家尊严、荣誉的教育;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教育;
  尊重兄弟民族,加强民族团结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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