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开发银行分行资产管理部结算及借款业务会计核算手续(试行)

国家开发银行分行资产管理部
 结算及借款业务会计核算手续(试行)
 (1999年10月22日 开行发[1999]405号)

  一、会计科目设置
  为全面及时反映信贷项目资金情况,便于办理结算及借款业务,管理部应按《国家开发银行会计核算规程》设置会计科目,建立辅助账务。根据资产管理部业务特点,管理部需设置如下会计科目:
  301 单位存款
  305 单位定期存款
  307 临时存款
  510 存放其他同业款项
  602 基本建设贷款
  606 技术改造贷款
  616 流动资金贷款
  618 专项贷款
  620 其他贷款
  622 逾期贷款
  626 设备储备贷款
  031 重要空白凭证
  要求按照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根据业务发生的类别、性质进行会计核算,登记辅助账务。
  二、会计核算组织
  (一)账簿设置。管理部设立会计辅助账,包括明细账、总账、表外登记簿。
  (二)账务处理。管理部明细账按户立账,连续记载,并在摘要栏注明事由。登记账户时,以发生业务的凭证以及分行营业部下传明细账打印出的清单为依据,进行明细账登记。每天业务终了,编制科目日结单,登记总账。
  (三)账务核对。管理部的会计辅助账只作为内部使用。总账借贷方金额不要求必须平衡。为防止账务差错,保证核算正确,必须进行账务核对,账务核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账各科目余额与同科目分户账余额核对;
  2.分户账余额与分行同科目明细账余额核对;
  3.存放其他同业款项科目余额与分行同科目余额核对;
  4.表外登记簿与实物核对;
  5.定期与同业往来结算行对账,逐笔勾对。
  三、发放贷款的核算
  管理部会计部门接到信贷部门转来客户提交的借款凭证,通过网络系统将发放贷款信息发送分行营业部,分行营业部收到发放贷款信息后,根据网络系统打印出的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办理记账。
  会计分录:
  借:××贷款   ××户
   贷:单位存款  ××户
  管理部收到分行反馈的信息,将“借款凭证”第一、四联加盖业务专用章退借款单位,第五联退信贷部门留存,第二、三联分别代替借、贷方记账凭证,登记辅助账,会计分录同上。
  四、旧还贷款的核算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