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借款人弄虚作假,聘请非法的监理公司的,开发银行有权要求更换监理单位,借款人拒不执行的,开发银行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十八条 监理公司与借款人有串通行为,损害开发银行利益的,开发银行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开发银行已经发放贷款的项目,借款人未实行监理的,信贷业务部门应当要求借款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本规定补办监理;已实行监理的,应将监理合同送开发银行备案。
第二十条 开发银行外汇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开发银行法律事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二日起施行。
附件:一、工程监理承诺函式样(略)
二、支付证书式样(略)
三、履行责任承诺函式样(略)
附件一: 工程监理承诺函式样
关于××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监理的承诺函
国家开发银行:
我单位就××建设项目向你行申请贷款。我单位向你行承诺:贷款批准后,我单位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你行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聘请监理公司对该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的工程监理,并接受你行的监督、审查。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 支付证书式样
编号:
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合同号:
┌───────────────────────────────┐
│ 经审核,根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签订的合同,建设单位应支付│
│以下数额的工程款: │
│ │
│备注: │
│ │
├───────────────────────────────┤
│监理单位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 │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 建设单位代表_________ │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
│ │
│ │
├─────────┬────────────┬────────┤
│填表人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