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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客户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客户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9年10月29日 建总发[1999]138号)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苏州、三峡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客户评价暂行办法》已于1999年10月20日经中国建设银行第33次行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立即转发所属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总行。

附一: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客户评价暂行办法


       (1999年10月20日中国建设银行第33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信贷管理,防范风险,发展优质客户,提供信贷业务决策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贷客户评价(简称客户评价)是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据此就客户的偿债能力作出全面的评价,由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量分析组成。
  第三条 客户评价的对象是指建设银行已经或可能为之提供信贷服务的非金融类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客户(未能按一般财务会计准则核算的客户)可比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也可就具体的授信需求单独考虑,不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控制量的测算。对固定资产项目贷款的评估依据有关的项目评估办法执行。
  第四条 客户评价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第二章 客户信用等级

  第五条 客户信用等级是反映客户偿还债务能力的相对尺度,主要从客户的市场竞争力、资产流动性、管理水平等方面评定。
  第六条 客户信用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BBB级、BB级、B级和F级。
  AAA级客户:客户的生产经营规模达到经济规模,市场竞争力很强,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流动性很好,管理水平很高,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对建设银行的业务发展很有价值。
  AA级客户:客户市场竞争力很强,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流动性很好,管理水平高,具有强的偿债能力,对建设银行的业务发展有价值。
  A级客户:客户市场竞争力强,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流动性好,管理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对建设银行的业务发展有一定价值。
  BBB级客户:客户市场竞争力一般,发展前景一般,流动性一般,管理水平一般,企业存在需要关注的问题,偿债能力一般,具有一定风险。
  BB级客户:客户市场竞争力、流动性和管理水平较差,发展前景较差,偿债能力较弱,风险较大。
  B级客户:客户市场竞争力,流动性和管理水平很差,不具发展前景,偿债能力很弱,风险很大。
  F级客户: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的客户,或贷款分类结果为可疑和损失类的客户。
  第七条 客户信用等级根据客户得分进行评定,F级客户不评分,根据条件直接归类。客户信用等级得分S计算表见附件1、附件2(对经营多种行业的客户要选择主导行业的参照值)。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
|信 用|        |市场竞争 |流动性得 |管理水平 |    |           |
|   |  得分S   |     |     |     |其他P |  说  明     |
|等 级|        |力得分C | 分L  |得分M  |    |           |
|---|--------|-----|-----|-----|----|-----------|
|   |        |     |     |     |    |  单项分不满足条件的|
|AAA|  70≤S  |15≤C |15≤L |15≤M |不限定 |           |
|   |        |     |     |     |    |下调一级       |
|---|--------|-----|-----|-----|----|-----------|
| AA|60≤S<70 |12≤C |12≤L |12≤M |不限定 |同上         |
|---|--------|-----|-----|-----|----|-----------|
| A |50≤S<60 |9≤C  |9≤L  |9≤M  |不限定 |同上         |
|---|--------|-----|-----|-----|----|-----------|
|BBB|45≤S<50 |不限定  |不限定  |不限定  |不限定 |           |
|---|--------|-----|-----|-----|----|-----------|
| BB|40≤S<45 |不限定  |不限定  |不限定  |不限定 |           |
|---|--------|-----|-----|-----|----|-----------|
| B |  S<40  |不限定  |不限定  |不限定  |不限定 |           |
|---|-------------------------------------------|
|   |  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的客户,或贷款分类结        |
| F |                                           |
|   |果为可疑和损失类的客户                                |
-------------------------------------------------

  连续两个结息日拖欠利息或本金逾期6个月以上的客户、贷款五级分类结果为次级以下(含次级)的客户,原则上其信用等级不得为AA级以上(含AA级);欠息超过6个月或本金逾期超过12个月以上的客户,原则上其信用等级不得超过BB级(含BB级)。

第三章 客户授信量分析

  第八条 客户授信量分析是评价人员在推算客户对建设银行的信用需求、测算授信控制量的基础上提出对客户授信总量建议的过程。
  第九条 评价人员通过对客户资金需求、来源渠道及可靠性进行调查分析,推算客户对建设银行的信用需求。
  第十条 客户资金需求的分析包括流动资金需求分析和固定资产类资金需求分析。
  第十一条 流动资金需求分析是对申请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全部周转资金占用数量的分析。流动资金需求量的测算方法,可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或分项详细测算估算法。
  扩大指标估算法是参照客户以往的或同类企业的流动资金占用率,对借款人流动资金需求量进行估算。可按照销售收入流动资金占用率、经营成本流动资金占用率或单位产量流动资金占用率等进行测算。
  分项详细测算估算法是按照客户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的不同阶段对资金占用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测算,确定其流动资金的需求量。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资金需求量根据项目评估报告确定。
  第十三条 资金来源渠道及可靠性分析是指对客户的资本金、预计增资情况、商业负债的稳定性及对其他银行负债情况(不包括这些银行对该客户的表外授信业务)等方面进行分析,以判定各项资金需求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授信控制量是建设银行确定的对单一客户所有本外币、表内外信用余额的风险控制界限。授信控制量测算公式如下:
  授信控制量 CL=E×K×V-D
  E=净资产-可认定的其他已损耗的资产,为客户目前的有效净资产。
  K为目标杠杆比率,根据不同的行业确定目标杠杆比率(见附件2)。
  V为根据客户信用等级确定的企业目标杠杆比率调节系数,主要根据客户的情况对行业目标杠杆比率进行调整,确定方法见下表:

------------------------------------------
| 信用等级 | AAA | AA |  A  | BBB | BB |  B  |
|------|-----|----|-----|-----|----|-----|
| 信用等级 |     |    |     |     |    |     |
|      |  1  |0.97| 0.94| 0.88|0.84| 0.8 |
|  系数V  |     |    |     |     |    |     |
------------------------------------------

  D为目前客户的全部负债扣除客户对建设银行的负债。
  F级客户的授信控制量直接定为零。
  第十五条 在测算出授信控制量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提出对客户的授信总量建议值。
  (一)客户的客观信用需求;
  (二)预计客户从其他银行取得信用或归还其它银行信用的情况;
  (三)建设银行的信贷政策。
  第十六条 对客户的授信总量建议值原则上不得超过测算出的授信控制量。超过授信控制量的,必须在客户评价报告中详细说明原因。

第四章 客户评价程序

  第十七条 各级行信贷经营部门负责客户评价和管理。
  第十八条 上级行可以指定一下级行对与建设银行多个机构有业务往来的客户进行评价。对于集团客户,管辖行要确定额度授信方式。对集团客户采取整体授信方式的,管辖行指定牵头行对集团客户进行评价,各成员行协助评价;对集团客户采取分别授信方式的,牵头行和成员行对母公司和集团成员公司分别进行评价。
  管辖行是指能对集团母公司和各成员公司的开户行有效地实施控制的建设银行总行或某分支机构。牵头行是指母公司所在行,成员行是指成员公司的开户行。
  第十九条 信贷客户评价由直接评价人员、评价审查人员、评价审定人员共同完成。
  评价审定人员由经营主责任人担任或由经营主责任人指定,直接评价人员、评价审查人员的人选由评价审定人员确定,涉及不同行的由评价审定人协调解决。如果审定人员认为评价力量不足时,可向上级行经营部门申请帮助。
  第二十条 直接评价人员在对客户进行评价时,要力求以有资格机构审计过的财务报表为基础,通过调查走访客户财务部门和主要管理者、核对财务报表和主要凭证、查看库存、了解和掌握客户的动态情况以及走访外部管理部门、了解其对客户的评价、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获取第一手材料。对于信用评级所采用的基础数据,直接评价人员必须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充分的调整理由,对企业报表有必要调整的项目进行调整,并在评价报告的相关分析中进行调整情况说明(主要是数值和理由),准确填写客户评价报告。直接评价人员对客户的合法性及评价所需基础资料的直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 评价审查人员审核直接评价人员撰写的客户评价报告,如发现基础资料的直实性和准确性以及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存在问题,有权要求直接评价人员进行修改;对于判断或看法不一致的问题,要在评价报告相应的地方写明意见。评价审查人员对评价程序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评价方法的正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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