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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风险分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一)

  对客户的财务分析还应包括偿债能力(如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营运能力(如营运资金周转速度、存货结构、应收款结构等)、盈利能力(如资本收益率、销售成本率等)的分析。要特别注意不同时期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以及变化原因的对比分析,不能简单地罗列数据。对比分析要与财务预测相结合,分析其中的哪些因素对偿还能力影响的持续时间、方向和程度。
  (2)非财务因素。客户偿债法律主体的性质及其变化或法人变更,是否承认我行债权,对银行界的违约记录,重大法律诉讼事项,资产重组、公司并购或企业改制,涉及客户主营业务的产业政策或产品市场变化,客户对外投资或重大生产、经营事故,拖欠工资、税赋等。
  (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资产分类认定附表(工作底稿)》(附表1-1)填表说明
  1.“授信合同号”栏,按合同或协议编号填写。没有编号的,应作为分类整改的内容之一,先行编号。
  2.“授信种类”栏,按授信品种/授信币种/授信种类填写。其中:
  授信币种:分为人民币、外汇两种。
  授信种类:贷款类填写短期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基建、中长期贷款--技改、中长期贷款--房地产、中长期贷款--其他;表外信贷业务类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其他类填写境外筹资转贷款(简写为境外转贷)、由我行承担风险的委托贷款(简写为风险委贷)、国家投资债券贷款(简写为投资贷款)。
  3.“合同金额”栏,填写分类时执行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合同金额与实际授信不一致的,在背景材料中详细说明原因;无合同或协议的,填写实际到账资金(或开票、开证等)。
  4.“合同授信起止日期”栏,填写分类时执行的合同或协议的期限。非正常转贷的在背景材料和不利因素中反映;无合同或协议的,统一填写为“无(无合同)”;合同或协议中未明确期限的,统一填写为“无(有合同)”。
  5.“授信余额”栏,填写合同或协议的实际执行情况。我行会计余额与客户不一致的,要查明原因,尽量与客户达成一致,并按有关财会制度正确填写。授信余额不含已授予客户的授信额度总量中未使用的部分。
  有的行信用证开证合同中不含保证金部分,即开证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为保持与其他各信贷品种口径的一致性,信用证的合同金额仍填写开证金额,但要分别按不含保证金部分的合同金额和保证金部分分开填列。信用证的授信合同号填写信用证开证编号。
  6.“展期情况”栏,填写展期合同(协议)的起止日期和余额。
  7.“本金逾期金额”和“本金逾期期限”,信贷MIC系统可以自动生成。
  8.“利息逾期天数”、“表内应收利息”和“表外应收利息”栏,根据本行会计部门提供的实际数填写。
  表内应收利息是指按《金额保险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表外应收利息是指按《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不再计入当期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
  无法分清每笔贷款欠息情况的,可按比例分摊(欠息总额/贷款余额)填写。
  9.“合同授信用途”和“合同确定的还款来源”栏,填写客户与我行签定的授信合同中确定的用途和还款来源。
  10.“实际授信用途”和“目前实际的还款来源”栏,填写客户授信的实际用途和信贷人员预计的目前还款资金来源。
  11.“信贷档案漏缺”栏,包括两个方面:
  (1)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即按照现行规定,是否缺少规定的档案要件以及因档案管理失误造成的对贷款偿还构成影响的事项。重要材料包括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协议、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抵押物评估报告、财产所有权证等。
  (2)重要材料的合规性、实效性,法律文件关键条款是否漏项及是否有利于我行等。
  12.“影响该笔授信偿还的有利因素”、“影响该笔授信偿还的不利因素”栏,重点描述单笔信用业务的特征,如担保、发放与回收、逾期与欠息、授信预期效益和实际效益、授信实际用途和还款来源与合同(协议)约定用途和还款来源等情况。原则上一笔授信要填一份认定附表。
  13.担保的有效性是指,担保合同(协议)、手续、占管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填写“有效”或“无效”。“有效”、“无效”指担保协议签订时(包括办理时无效但经整改后有效)的情况;担保因诉讼时效等原因“失效”的,要在“影响该笔授信偿还的不利因素”中说明。
  14.“担保物(权利)原评估价值”栏,填写担保物、权利等在授信时的评估价值。
  15.“担保物(权利)评估现值”栏,填写担保物、权利等在分类时的评估价值,可以由分类人员估计。
  16.“评估时间”、“评估方式”栏,填写在授信发放时,何时、何机构、按何方式(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格法等方法)进行的评估。
  17.“抵押/质押比率”栏,填写分类时贷款本息余额与担保物(权利)评估现值的比率。
  18.保证金的合同号、名称、金额、保证金比率分别填入“担保物(权利)资料(含保证金)”表中的担保合同号、担保物(权利)、担保有效性、担保物(权利)现值、抵押/质押比率。没有单独的保证金合同的,填写保证金依附的主合同号。可以不分析保证金的有效性。
  19.“保证限制条款”栏,填写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影响我行权利实现的限制性条件。
  (三)《中国建设银行分类认定表附表(分类认定和审批记录)》(表1-2)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除票据贴现(未到期)、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小额储蓄存单质押贷款、单位信用卡透支、个人信用卡透支以外的其他信贷品种。
  2.可疑类预期损失比率的计算公约为:
  预期损失比率=预期贷款本息损失金额/贷款本息金额×100%
  实际工作中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损失比率可能不一致。分类时暂按预期损失比率=贷款本金损失比率=贷款利息损失比率进行简单处理。但法院有明确判决结果(如先本后息)和国家政策规定减免利息的,按实际发生额填写于相应栏目中。
  3.分类理由:各层次认定、审批人要填写自己的分类理由,不能简单地填写“同意”。
  (四)其他分类认定表填表说明
  1.《票据贴现分类认定表》(附表2-1)中:“票据权利限制”是指对票据的可转让性、担保性是否有限制性条款;“票据合法有效性”是指票据本身、票据的取得是否合法有效。
  2.《单位信用卡透支分类认定表》(附表2-5)和《个人信用卡透支分类认定表》(附表2-6)中的违规情况是指,违反我行信用卡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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