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信贷授权权限以上的信贷业务,原则上通过两级审批达到最终决策。
1.信贷经营部(含各级行信贷经营部、处、科或股)受理项目的报批
(1)县级支行决策权限内项目的审批
各县级支行(办事处)信贷经营部受理的信贷业务,经过贷前调查后准备报批材料,报同级行信委办。由信委办进行合规性审查后提交本行审批会议审批决策。
(2)二级分行决策权限项目的审批
由支行经营部组织贷前调查并报支行信委办,经本级行审批会议审查同意后,由支行信委办组织申报材料,报二级行信委办,属于高风险范围的信贷业务同时报二级分行的信贷风险管理部(含各级行风险管理部、处、科或股)。二级分行信委办根据支行报送的项目报批材料,以及本行信贷风险管理部提出的高风险信贷业务审查意见,进行合规性审查后提交本行审批会议审批决策。
(3)一级分行决策权限项目的审批
如果经营主责任人确定在支行,由支行信贷经营部组织贷前调查后,直接报二级分行信委办;如果经营主责任人确定在二级分行,由支行信贷经营部将项目推荐到二级分行信贷经营部,由二级分行经营部组织贷前调查,报本级信委办。项目经二级分行审批会议审查同意后,由二级分行信委办组织申报材料报一级分行信委办,属高风险范围的信贷业务同时报一级分行信贷风险管理部。一级分行信委办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后组织审批材料提交审批会议审批。
(4)总行审批权限项目的审批
如果经营主责任人确定在二级行,由支行信贷经营部将项目向二级分行信贷经营部推荐,二级分行信贷经营部组织贷前调查后,直接报送一级分行信委办;如果经营主责任人确定在一级分行,则由支行信贷经营部将项目通过二级分行信贷经营部推荐到一级分行信贷经营部,由一级分行信贷经营部组织贷前调查后报本级信委办。经一级分行审批会议审查同意后,由一级分行信委办组织申报材料报总行信委办,属高风险范围的信贷业务同时报总行信贷风险管理部。总行信委办组织审批材料提交审批会议审批。
(5)各级信贷经营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在项目报批过程中的双向沟通问题,在不违背上述报批程序的前提下,由各级行根据自身情况作出规定。
2.各级营业部、房地产信贷部、国际业务部受理项目的报批
(1)二级分行以上各级行营业部、房贷部、国际部受理的信贷业务,如果在本部门信贷授权权限以内,由各部组织贷前调查后准备报批材料,由本部门贷款审批会议审批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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