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封闭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本细则所称贷款人是指经营封闭贷款业务的各级农业银行。
  本细则所称借款人是指从农业银行取得封闭贷款的国有工业企业。
  第三条 封闭贷款应遵循“封闭核算、购货鉴证、适时贷款、专户管理、保值分利”的原则,保证企业原材料采购、生产、库存、销售、货款回笼整个环节中资金能够封闭运行,贷款本息能够按期归还,企业生产能够循环周转。同时,封闭贷款还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由农业银行自主审查发放。

第二章 贷款条件

  第四条 申请封闭贷款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不存在多头开户情况。
  (二)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经营出现亏损,按银行正常条件难以获得贷款,具有县级(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已决定救助的批文及当地农业银行认可的具体救助方案。
  (三)企业具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较好、有销路、有效益、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科技含量的主导产品。封闭贷款只能用于指定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保证封闭贷款支持的产品实行封闭核算,做到供、产、销单独记账,成本费用单独核算,效益利润单独反映。
  (五)企业产品符合“购货鉴证”要求,具有购货方银行签发的信用证、承兑汇票或农业银行认可的其他付款承诺。
  (六)企业按照农业银行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

第三章 贷款程序

  第五条 借款人申请封闭贷款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书以及借款人营业执照、贷款证等。
  (二)政府救助方案的正式文件及落实情况。
  (三)借款人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扭亏方案和具体措施。
  (四)借款人和保证人的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五)封闭贷款支持的产品情况介绍、近三年的产品销售记录及产品成本、费用、盈利等明细账目。
  (六)购销合同、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或贷款人认可的其它付款承诺。
  (七)产品封闭核算的具体操作方案和遵守封闭贷款管理的保证意见书。
  (八)抵押、质押物清单及权利证书。
  第六条 贷款人收到借款人书面申请后,应立即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人要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其贷款实施封闭运行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