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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02年度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02年度
 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国粮办管[2002]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有关粮食科研设计院所及院校: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0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社字[2002]28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十五”粮食行业科技发展规划》,针对国家粮食储存安全和粮油深加工转化增值,引导和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增强粮食流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粮食科技成果转化速度、质量和效益,我局将积极组织全国粮食系统申报200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请各地根据转化资金项目指南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化资金支持的对象
  围绕《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实施,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实验,为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转化资金支持农业科技成果与经济的结合,支持对象以科技型农业企业为主,鼓励科技成果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形式参与成果转化和市场竞争;鼓励科研机构和院校通过创办企业的方式申报转化资金项目。服务于农业,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公益性强的转化资金项目,可由科研单位和院校承担。
  主要从事涉及农业科研、开发、生产和服务,具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备一定科技开发业绩、较强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单位均可申报。申报单位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注册资金低于50万元的当年新注册企业不予支持。
  二、优先支持的项目
  优先支持符合粮食流通产业政策,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提高粮食国际竞争力,具有较大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前景,能显著提升行业科技水平,通过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或认定,具有自主创新核心的知识产权,或属于引进技术但需中试熟化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转化资金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两种方式,以前者为主。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为50-100万元。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数占总数的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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