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玉林市环球商贸总公司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处理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玉林市环球商贸总公司
 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处理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2002]第5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玉林市环球商贸总公司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处理问题的请示》(桂工商[2002]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玉林市环球商贸总公司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界定已没有国有、集体资本,投资者全部为自然人,其经济性质已发生变化,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法处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