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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印发《编组站货车中转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印发《编组站货车中转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1998年6月2日 铁劳〔1998〕70号)


各铁路局,广铁(集团)公司:
  为调动编组站的积极性,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现将《编组站货车中转奖励试行办法》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日

            编组站货车中转奖励试行办法

  为调动编组站运输生产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编组站的编解能力,保证铁路运输畅通和生产任务的完成,根据铁道部《关于实施〈编组站货车中转技术作业补偿清算办法〉的通知》(铁财〔1998〕9号,以下简称《清算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清算办法》附表1所列铁路编组站。
  第二条 奖励标准
  每办理一辆有调中转车,奖励0.30元;每办理一辆无调中转车,奖励0.10元。
  第三条 清算办法
  铁道部按照各编组站实际完成的有调、无调中转车数对各铁路局〔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进行清算。
  铁道部运输局根据《清算办法》附表2“货车出入”车数和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标准对有关数据审核汇总后,经劳资司、财务司会签,以运输局电文每季度公布各铁路局(编组站)货车中转奖励额。各铁路局根据运输局电文公布的编组站货车中转奖励额预支奖金,部在年度工效挂钩工资清算时予以结算。
  第四条 实施要求
  实施编组站货车中转技术作业奖励,是在现行工资分配政策的基础上部对编组站为路网服务的一种补偿,是激励各编组站努力提高编解能力,确保运输畅通的重要措施。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此种奖励只适用于《清算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奖励范围,不得扩大范围或挪作它用。
  (二)编组站要加强运输组织工作,努力提高作业效率,严格按列车类别组织车站作业,不得将无调列车变为有调列车。
  (三)加强编组站的统计工作,严格按规定进行出入车统计,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对弄虚作假的单位部将取消该单位的季度奖励,并通报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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