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点突破,全面展开,探索多种代理配送形式
要以专业物资流通企业为骨干,充分发挥全路批量、运输和资金优势,确保铁路物资主渠道供应的流通秩序。对以钢轨、车轮、轮箍、道岔等为代表的铁路专供产品,实行铁路独家代理;对油品代理要适应石油、石化两大集团的组建和国家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与两大集团形成稳定的代理关系;要努力探索开发工程项目原材料、线上料、设备配套供应的采购代理;积极开展对资源厂或用户的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双向代理;拓展集港、报关、接运、运输、仓储、招投标等服务性代理业务。要通过专业流通渠道集中供应,确保各类物资采购质量,以最大批量优惠,保证最低价格。对于配送业务,各级物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用料特点,重点采用定时、定量、定点,配送上门的“三定配送”;各铁路工厂也应积极开展由内部仓库向车间的配送料工作;要积极组织由物资总公司牵头,各级物资部门共同参与的对某一地区、某一建设项目开展“联合配送”,不断探索适合国情、路情,具有铁路特色的代理配送形式。
3.完善网络,合理分利,赢得产、需双方信任
物资总公司要充分依托铁道部信息基干网,逐步建立铁路重要物资代理配送的市场动态监测和价格监控体系,定期分析、发布重要物资代理配送的需求和价格信息,并逐步形成覆盖全路的代理配送信息网络,提高铁路物资代理配送效率。要从大宗、专供物资入手,建立分级代理配送网络,本着抓大放小、分层实施原则,对批量大、跨区域、跨品类物资,由物资总公司牵头组织,路局、工程局、工厂各级物资部门有序操作;对能形成批量的非专供物资,由局、厂物资部门统筹组织运作。在网络代理配送中,要重点调整好各级代理配送责权界定和合理分利的具体措施,形成价格优势,赢得资源厂和各级用料单位信任。
4.拓展渠道,统一调配,做好代理配送的资金保障
各级资金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与调控作用,加强与物资部门的协调配合,在资金配置上,对代理配送制工作给予政策保障和重点倾斜,尤其对柴油、钢轨、造车材等重要物资,要保证资金及时承付到位。在代理结算中,鼓励采用票据结算,提高资金周转率,减轻货款结算压力。要理顺资金渠道,大力压缩企业间的债权、债务规模,提高企业商业信誉。各级物资部门要强化资金运用的集中管理,加强与当地商业银行联系,及时通报铁路代理配送制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依靠国家优惠政策,争取得到商业银行的支持,在信贷资金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增强资金支持和大规模经营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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