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尾矿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尾矿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劳矿局发〔1996〕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当前各地已陆续进入主汛期,一些矿山的尾矿库(坝)在暴雨洪水袭击下已局部冲毁,尾矿库安全渡汛已进入关键时刻。最近,部领导指示:“要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加强监察,及时通报情况。汛期已到,要及时提醒大家注意。尾矿库是矿山建设的组成部分,因此矿山发展的过程中都不能忘了尾矿库,更不得把尾矿库当作额外的事。这个认识要反复宣传。”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