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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厅司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拟定生育保险的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生育保险实施范围、筹资政策、费率确定和调整办法;拟定生育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政策;拟定生育保险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给付标准。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医疗保险司行政编制19名。其中:司长1名,副司长2名,处级领导职数9名。

农村社会保险司



  农村社会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方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政策。
  (三)拟定农村养老保险的给付条件、给付办法和给付标准。
  (四)拟定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
  (五)拟定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农村社会保险司设二个处:
  (一)一处
  拟定农村养老保险发展规划:拟定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定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养老保险统计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司内文秘、人事、外事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二处
  拟定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政策;制定养老金给付条件和计发办法;拟定乡镇企业职工及农村有固定收入人员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农村社会保险司行政编制10名。其中:司长1名,副司长1名,处级领导职数4名。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
  (二)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
  (三)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组织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
  (四)拟定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颁发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内部审计检查证。
  (五)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
  (六)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标准,认定投资机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资格,并对其运营社会保险基金情况实施监督。
  (七)拟定补充保险承办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并对其承办的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督。
  (八)负责本部的审计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设三个处:
  (一)综合处(挂“部审计办公室”牌子)
  负责本部财务监督工作,组织对部机关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审计;管理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政策;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司内文秘、人事、外事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监督一处
  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社会保险审计制度和审计规则、社会保险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组织监督有关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颁发社会保险审计检查证;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管理社会保险审计人员人才库。
  (三)监督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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