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中医药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中医教育临床教学工作的意见

  四、深化教学改革,加强中医临床能力训练
  13、高等中医教育的临床教学,必须以中医药为主体,强化临床基本功训练,各教学基地应突出运用中医药防治疾病的特点,从门诊到病房,从医疗到护理,从病历书写到临床分析,都要保持中医特色,运用中医的理、法、方、药进行辩证施治,并积极挖掘和探索中医治疗急症的经验,不断提高中医疗效,总结中医疗效规律,培养学生在中医诊疗技术上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14、临床教学基地设科要全,收治病种要保证临床教学的需要。每个病区都应设3-5张教学病床。专科性强、病种单一的病区,应有15-20%的病床根据教学需要收住病人,以调节教学病种。实习生分管病床每人应达6-8张,对实习大纲规定掌握的病种要保证实习安排,要求学生具有较好的临床处理能力。
  15、加强临床实习规范化建设,临床教学基地在临床教学中对每个教学环节都应有规范化要求。高等中医药院校要制订《实习医生规范》、《各科实习基本规范》及《实习医师技能训练项目和考核要求》,临床教学基地应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各科的具体实习内容,包括必须掌握的理论知识和操作范围与质量要求,在带教教师的指导下,加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临床思维能力、辩证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实现知识向能力转化,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16、要积极开展中医教学模式的研究,改革在中医理论、临床教学中基础课、临床课、临床实习三段分割的教学模式,根据教学目标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以及“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培养中医人才的特点,探索采用基础和临床交替教学,理论与实践滚动联系的教学方法,建立起具有中医自身特色的教学模式。
  五、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保证临床教学质量
  17、临床教学工作要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学校的主要负责人要深入教学第一线,定期研究临床教学工作,主管教学的院校领导要直接指导和检查临床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附属医院负责人要经常研究临床教学工作,建立定期检查临床教学质量制度。教学医院、实习医院要强化教学意识,认真执行临床教学计划和按实习大纲要求组织实施临床教学,加强过程管理,确保质量。
  18、高等中医药院校要采取切实措施,帮助教学医院、实习医院提高临床教学质量。应经常了解教学医院、实习医院的临床教学情况,进行教学质量检查,定期选派副教授以上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的教师到教学医院、实习医院指导临床教学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临床业务辅导,专题讲座,示范性教学查房,教学经验交流等活动,提高教学和医疗水平。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