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原制度没有这项内容,新制度增加了债务重组时应当如何核算的内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新制度中有关债务重组的概念以及具体账务处理方法与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有所区别,主要表现在:
1.在债务重组中的“让步”概念上的区别。新制度的“让步”概念比债务重组准则中的范围要大,它包括了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协议中如债务人未来应付金额大于现有债务账面金额的债务重组形式;但债务重组准则不包括这一条。
2.在具体账务处理方面,债务重组准则较简化。
3.债务重组准则中包括了在债务重组协议中的或有收益和或有支出的处理,新制度则不包括。
二十四、新制度中,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规定有何不同?
答:原制度中,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列入利润表;新制度中,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再列入利润表,作为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末数或年初数和上年数处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核算内容包括:
(1)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如以前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经调整后调整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在提供比较会计报表时,还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上年数。
(2)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如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销售退回等。经调整后调整报告年度相关项目的数字(年末数和本年数)
值得注意的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仅归集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事项,涉及需要调整利润分配的事项,在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不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二十五、新制度对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作了哪些补充?
答:新制度要求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将合营企业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并按比例法合并。
二十六、新制度对会计报表作了哪些调整?
答:原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利润分配表和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新制度对会计报表作了较大的调整,主要调整有:
(1)以“现金流量表”取代了“财务状况变动表”。
(2)增加了“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以反映公司股东权益的增减变动情况。这张表从结构上看,包括所有股东权益各项目的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数、本年减少数和年末余额。本年增加数和本年减少数反映了各项目的增减变动的情况,通过这张表可以反映这样几项内容:①本年度股东权益各项目结构的变化;②本年度股东权益各项目结构变化的原因;③可以反映公司执行
公司法的有关情况;④通过提供两年的比较数据,可以比较股东权益各项目的增减变动对股东权益结构变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