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巡视人员派往巡视的地区,根据巡视需要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安排回原籍、家乡巡视。
巡视人员必须熟悉会计资格考试的政策、规定,工作认真负责,不徇私情,及时制止考试中的违纪行为。
三、巡视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检查考试的组织工作,包括考区、考点领导的组成和职责分工、考试期间的值班安排等。
(二)检查考试的安全、保密和保管工作,包括试卷保密室的安全情况、密件保管人员值班守卫情况、试卷的分发及回收情况。
(三)检查考点考场设置,包括考点的选择设置情况、考点环境布置情况、考点各项服务设施的设置情况。
(四)检查考试工作人员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形式。
(五)检查考前考试规定的执行情况。
(六)检查考场纪律情况。
四、巡视人员在巡视工作结束后,向其派出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写出书面报告。
附件四: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一、考试前清理考场,核对考号、考试科目。
二、开考前20分钟,监考人员共同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直接进入考场。
三、开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核对准考证号和座位号。在考生坐定后,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分发答题卡,并指导考生填涂答题卡中的姓名、考号及科目。
四、开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核对试卷封面的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无误后,当众启封试卷袋。开考前5分钟发卷。
监考人员发现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不符时,及时更换试卷;发现试卷漏印、重印、错印时,及时报请主考,采取措施。
五、考生得到试卷后,监考人员指导考生清点试卷是否完整,检查试卷是否有污染、破损、有无漏印或字迹不清等,并提醒考生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
六、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卷。